郡国一 司隶
《汉书地理志》记天下郡县本末,及山川奇异,风俗所由,至矣。今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郡国志》。凡前志有县名,今所不载者,皆世祖所并省也。前无今有者,后所置也。凡县名先书者,郡所治也。
司隶
河南尹
秦三川郡,高帝更名。世祖都雒阳,改曰河南尹。二十一城,永和五年户二十万八千四百八十六,口百一万八百二十七。
〖雒阳〗周时号成周。有狄泉,在城中。有唐聚。有上程聚。有士乡聚。有褚氏聚。有荣锜涧。有前亭。有圉乡。有大解城。
〖河南〗周公时所城雒邑也,春秋时谓之王城。东城门名鼎门,北城门名干祭。又有甘城,有蒯乡。
〖梁〗故国,伯翳后。有霍阳山。有注城。
〖荧阳〗有鸿沟水。有广武城。有虢亭,虢叔国。有陇城。有薄亭。有敖亭。有荧泽。
〖卷〗有长城,经阳武到密。有垣雍城,或曰古衡雍。有扈城亭。
〖原武〗
〖阳武〗
〖中牟〗有圃田泽。有清口水。有管城。有曲遇聚。有蔡亭。
〖开封〗
〖菀陵〗有[C97B]林。有制泽。有琐候亭。
〖平阴〗
〖谷城〗[E767]水出。有函谷关。
〖缑氏〗有邬聚。有轘辕关。
〖巩〗有寻谷水。有东訾聚,今名訾城。有坎[C279]聚。有黄亭。有湟水。有明谿泉。
〖成睾〗有旃然水。有瓶丘聚。有漫水。有汜水。
〖京〗
〖密〗有大騩山。有梅山。有陉山。
〖新城左传曰文十七年周败戎于邥垂,杜预曰县北有垂亭。史记秦迁西周公于〈单心〉狐,徐广曰“与阳人聚相近,在雒阳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闲”。〗有高都城。有广成聚。有[D822]聚,古[D822]氏,今名蛮中。
〖匽师〗有尸乡,春秋时曰尸氏。
〖新郑〗《诗》郑国,祝融墟。
〖平〗
河内郡
高帝置。雒阳北百二十里。十八城,户十五万九千七百七十,口八十万一千五百五十八。
〖怀〗有[DAF4]城。
〖河阳〗有湛城。
〖轵〗有原乡。有[CA4D]梁。
〖波〗有[D13D]城。
〖沁水〗
〖野王〗有太行山。有射犬聚。有[B534]城。
〖温〗苏子所都。济水出,王莽时大旱,遂枯绝。
〖州〗
〖平睾〗有邢丘,故邢国,周公子所封。有李城。
〖山阳〗邑。有雍城。有蔡城。
〖武德〗
〖获嘉〗侯国。
〖修武〗故南阳,秦始皇更名。有南阳城,阳樊、攒茅田。有小修武聚。有𬯎城。
〖共〗本国。淇水出。有[B02A]亭。
〖汲〗
〖朝歌〗纣所都居,南有牧野,北有邶国,南有宁乡。
〖荡阴〗有[BD39]里城。
〖林虑〗故隆虑,殇帝改。有铁。
河东郡
秦置,雒阳西北五百里。二十城,户九万三千五百四十三,口五十七万八百三。
〖安邑〗有铁,有盐池。
〖杨〗有高梁亭。
〖平阳〗侯国。有铁。尧都此。
〖临汾〗有董亭。
〖汾阴〗有介山。
〖蒲板〗有雷首山。有沙丘亭。
〖大阳〗有吴山,上有虞城。有下阳城。有茅津。有颠𫐉坂。
〖解〗有桑泉城。有臼城。有解城。有瑕城。
〖皮氏〗有耿乡。有铁。有冀亭。
〖闻喜〗邑,本曲沃。有董池陂,古董泽。有稷山亭。有涑水。有洮水。
〖绛〗邑。有翼城。
〖永安〗故[E5E9],阳嘉二年更名。有霍大山。
〖河北〗《诗》魏国。有韩亭。
〖猗氏〗
〖垣〗有王屋山,兖水出。有壶丘亭。有邵亭。
〖襄陵〗
〖北屈〗有壶口山。有采桑津。
〖蒲子〗
〖濩泽〗侯国。有析城门。
〖端氏〗
弘农郡
武帝置。其二县,属。雒阳西南四百五十里。九城,户四万六千八百一十五,口十九万九千一百一十三。
〖弘农〗故秦函谷关,烛水出。有枯枞山。有桃丘聚,故桃林。有务乡。有曹阳亭。
〖陕〗本虢仲国。有焦城。有陕陌。
〖黾池〗穀水出。有二崤。
〖新安〗涧水出。
〖宜阳〗
〖陆浑〗西有虢略地。
〖卢氏〗有熊耳门,伊水、清水出。
〖湖〗故属京兆。有閺乡。
〖华阴〗故属京兆。有太华山。
京兆尹
秦内史,武帝改。其四县,属。雒阳西九百五十里。十城,户五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口二十八万五千五百七十四。
〖长安〗高帝所都。镐,在上林菀中。有细柳聚。有兰池。有曲邮,有杜邮。
〖霸陵〗有枳道亭。有长门亭。
〖杜陵〗酆在西南。
〖郑〗
〖新丰〗有骊山,东有鸿门亭及戏亭。有[C37D]城。
〖蓝田〗出美玉。
〖长陵〗故属冯翊。
〖商〗故属弘农。
〖上雒〗侯国。有冢领山,雒水出。故属弘农。有菟和山。有苍野聚。
〖阳陵〗故属冯翊。
左冯翊
秦属内史,武帝分,改名。雒阳西六百八十八里。十三城,户三万七千九十,口十四万五千一百九十五。
〖高陵〗
〖池阳〗
〖云阳〗
〖祋祤〗夏。[1111]
〖频阳〗
〖万年〗
〖莲勺〗
〖重泉〗
〖临晋〗本大荔。有河水祠。有芮乡。有王城。
〖郃阳〗夏。
〖夏阳〗有梁山、龙门山。
〖衙〗
〖粟邑〗夏。
右扶风
秦属内史,武帝分,改名。十五城,户万七千三百五十二,口九万三千九十一。
〖槐里〗周曰大丘,高帝改。
〖安陵〗
〖平陵〗
〖茂陵〗
〖鄠〗丰水出。有甘亭。
〖郿〗有邰亭。
〖武功〗永平八年夏。有太一山,本终南。垂山,本郭物。有斜谷。
〖陈仓〗
〖汧〗有吴岳山,本名汧,汧水出。有回城,名回中。
〖渝麋〗侯国。
〖雍〗有铁。
〖栒邑〗有豳乡。
〖美阳〗有岐山,有周城。
〖漆〗有漆水。有铁。
〖杜阳〗夏。
右司隶校尉部,郡七,县、邑、侯国百六。
校勘记
三三八五页 九行 其山川地名悉为细注今进为大字 按:细注既进为大字,则山川地名与郡县名同为大字,殊欠分晓,今郡县名悉用黑体字以别之。
三三八五页 九行 新注证发 汲本“新”作“细”。钱大昭谓闽本亦作“新”。
三三八五页一○行 帝王世记 按:别本“记”皆作“纪”,今悉依原本。
三三八五页一一行 自斗十一度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费直周易分野寿星起斗十度,蔡邕月令章句寿星起斗六度,陈卓云斗十二度。
三三八五页一二行 自婺女八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
三三八五页一二行 至危十六度 按:惠栋谓陈卓云十五度。
三三八六页 一行 自危十七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陈卓云十六度。
三三八六页 二行 自奎五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奎二度,蔡邕起奎八度。
三三八六页 三行 自胃七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娄十度,蔡邕起胃一度。
三三八六页 四行 自毕十二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毕九度,蔡邕起毕六度。
三三八六页 五行 自井十六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
三三八六页 五行 自柳九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
三三八六页 五行 至张十七度 按:惠栋谓陈卓云十六度。
三三八六页 六行 斗建在未 按:“斗”原讹“中”,迳改正。
三三八六页 六行 自张十八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张十三度,蔡邕起张十二度,陈卓起张十七度。
三三八六页 七行 自轸十二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轸七度,蔡邕起轸六度。
三三八六页 八行 今韩分野 惠栋谓陈卓云郑之分野,郑玄案堪舆书,寿星,郑也,作“韩”者误。按:王先谦谓韩灭郑,故亦称郑,竹书可证,惠以“韩”为误字,非。
三三八六页 八行 自氐五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氐十一度,蔡邕起亢八度。
三三八六页 九行 自尾十度 按:惠栋谓费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
三三八六页 九行 至斗十度 汲本、殿本“十”作“七”。 按:惠栋谓陈卓云斗十一度。
三三八六页一一行 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苍龙、玄武、白虎、朱雀各言星度之数,下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不应于北方星度独言四分度之一也,“四分度之一”五字自是衍文。今据删。
三三八七页 二行 定垦者九百(一)〔三〕十万(八)〔六〕千二十四顷 据殿本改。按:以下不垦者之数合计九州之地数,殿本是。
三三八七页 二行 不垦者千五百万二千顷 按:“千”原讹“午”,迳改正。
三三八七页 三行 是以山海经称禹使大章步自东极至于西垂 按:惠栋谓“垂”一作“极”,下“北垂”同。又按:惠栋谓自“禹使大章”至下“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山海经无此文,淮南子坠形训有之。
三三八七页 四行 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 惠栋补注本“三千”作“二千”,注云“二”一作“三”。汲本、殿本及惠栋补注本“五百里”皆作“三百里”。今按:淮南子坠形训作“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
三三八七页 四行 又使竖亥步〔自〕南极(北)尽于北垂 王先谦谓以上文例之,“南极”上夺一“自”字,“北”字衍。今据删补。按:淮南子作“步自北极,至于南极”。
三三八七页 五行 出水者 按:惠栋谓一作“出水之山者”。
三三八七页 五行 〔经〕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经)六万四千五十六里 惠栋谓“经”字当在“名山”上。今据改。
三三八七页 六行 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 按:惠栋谓自“东西二万八千里”至此,皆山海经中山经之文,彼文“九”下有“十”字。
三三八七页一二行 平王东迁三十余载至齐桓公二年 张森楷校勘记谓案东迁至齐桓公二年七十九年,非三十余载,文有讹。今案:“三”疑“七”之讹。
三三八七页一五行 晋阳之(国)〔围〕 据殿本改。
三三八八页 三行 不过三十万 按:“三”字原讹“二”,迳改正。
三三八八页 四行 武帝乘其资畜 按:汲本、殿本“乘”作“承”。
三三八八页 六行 县邑千(四)〔五〕百八十七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前汉书地理志,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然则合计千五百八十七也,本文“四百”应是“五百”之讹。今据改。
三三八八页 七行 民户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 按:前志作“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
三三八八页 七行 口五千九百一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 按:前志作“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
三三八八页 九行 口(三)〔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人 据汲本、殿本改。按:惠栋补注引李心传说,谓西汉户口至盛之时,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户口率以十户为五十二口。此上云“民户四百二十七万千六百三十四”,以十户为五十二口计之,祗二千一百万余,则原作“三千一百万”,讹也。
三三八八页一四行 文帝(授)〔受〕禅 据殿本改。
三三八九页 二行 尚有数十 按:“十”字原空白,据汲本、殿本补。
三三八九页 五行 郡府听事壁诸尹画赞 按:“郡”字原空白,据汲本、殿本补。“画”原讹“尽”,迳改正。
三三八九页 六行 罚纤厘之恶 按:汲本、殿本“罚”作“贬”,“厘”作“介”。
三三八九页一一行 荧阳 汲本、殿本“荧”作“荥”。按:段玉裁谓荧泽、荧阳,古无作“荥”者,浅人任意窜易,以为水名当作“荥”,不知泲水名荧,自有本义,于绝小水之义无涉也。
三三八九页一二行 有(费)〔荧〕泽 集解引惠栋说,谓“费泽”无考,案注及济水注当作“荧泽”。今据改。
三三九○页 一行 谷城 前志作“谷成”。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古字通以“城”为“成”,见刘宽碑阴及韩敕别碑。
三三九○页 三行 成睾 汲本“睾”作“睾”,殿本作“皋”,注同。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睾”当作“皋”,字形相涉而讹。校补引柳从辰说,谓睾为皋之或体字,作“睾”者,盖偶讹缺一笔,未可概指为讹。黄山谓睾亦可通“皋”。
三三九○页 五行 新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志“城”作“成”,古字通。
三三九○页 五行 今名蛮中 集解引惠栋说,谓说文“新城〈糸言糸〉中”,古蛮〈糸言糸〉字或相通。按:黄山谓栾〈糸言糸〉相通,盖古本名栾中,故说文作“〈糸言糸〉中”耳,非蛮〈糸言糸〉字相通也。说详校补。
三三九○页 六行 匽师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前书“匽”作“偃”。
三三九○页一○行 为地三百(里)〔顷〕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页一三行 在东(官)〔宫〕西北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页一六行 伯休甫之国也 按:“甫”原讹“川”,迳改正。
三三九一页 一行 冯异斩武勃(也)〔地〕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一页 四行 即泉戎也 按:殿本“戎”作“城”。
三三九一页 五行 单氏伐东圉 按:“圉”原讹“园”,迳改正。
三三九一页 六行 昭二十三年晋师次于解 按:依左传“三”当作“二”,“晋”当作“王”。
三三九一页 七行 本传有(员)〔负〕犊山 集解引马与龙说,谓本书刘昆传,昆避难河南负犊山中,彼注云“郡国志河南郡有负犊山”。作“员”者,形近致讹,李贤所见本尚不误。今据改。按:“本”原讹“才”,迳改正。
三三九一页 八行 郛方(七)〔一〕十里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一页一四行 以阳人地〔赐周君〕 据殿本考证齐召南说补,与史记秦本纪合。
三三九一页一六行 魏文侯(四)〔三〕十二年败秦于注 按:魏文侯立三十八年卒,无四十二年。败秦于注,乃三十二年事。各本皆未正,今据史记改。
三三九一页一七行 于荧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 汲本、殿本“荧”作“荥”。按:荧阳之“荧”本从火,作“荥”者后人妄改,见前“荧阳”条校记。
三三九二页 三行 左传文(三)〔二〕年盟于垂陇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二页一三行 左传闵二年遇于清 “二”原作“一”,迳据汲本、殿本改。按:左传闵二年无此文。
三三九二页一六行 在县东北远疑〔非〕 据殿本补,与杜注合。
三三九二页一七行 县东〔南〕有林乡 惠栋谓诸本皆脱“南”字。今据补,与杜注合。
三三九三页 二行 左传(宣)〔成〕十〔六〕年诸侯迁于制田 集解引惠栋说,谓诸侯迁制田,成十六年事,注误。今据改。
三三九三页 二行 县东有制(城)〔泽〕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与杜注合。
三三九三页一○行 汤亭〔在〕偃师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三九三页一二行 史记(曰)张仪〔曰〕 按:注所引乃张仪说秦惠王之辞,“曰”字当在“张仪”下,今乙正。
三三九三页一四行 左(氏)〔传〕 王先谦谓“氏”例当作“传”,此驳文。今据改。
三三九三页一四行 地道记在南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依水经注“南”当作“西”。
三三九三页一五行 左传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于皇 按:“二十二年”原讹“一十二年”,迳改正。
三三九三页一五行 在县西(北)〔南〕 集解引惠栋说,谓“西北”今左传注云“西南”。今据改。
三三九三页一六行 昭二十(三)〔二〕年 惠栋谓“三”当作“二”。今据改,与左传合。
三三九三页一七行 成睾北门名(王)〔玉〕门 据殿本改。按:前书及通鉴并作“玉”。
三三九四页 二行 见东京赋(曰) 汲本“曰”作“云”。按文此字当衍,殿本无,今据删。
三三九四页 四行 周襄王处郑地汜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襄王所处在颍川之襄城,注文重出,当去此存彼。
三三九四页 六行 一名密县 按:今左传杜注作“新郑,郑新密,今荥阳密县”。惠栋云注文有脱误。
三三九四页 七行 多美垩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今山海经云“多美玉青垩”。
三三九四页 七行 其名曰(尪)〔𦵧〕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四页 八行 在县西北 按:“在”上当脱“杜预曰”三字。又按:左传杜注“西北”作“东北”。
三三九四页一五行 楚杀鄤子 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左昭十六年经传“鄤”均作“蛮”,注误。
三三九五页 五行 有𫄨城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𫄨”说文作“郗”。
三三九五页一二行 王取郑隰城 按:“取”疑“与”之误。左隐十一年王以苏忿生田与郑,有隰郕,杜注“在怀县西南”。僖二十五年传“隰郕”作“隰城”。
三三九六页一三行 左传僖四年晋文公围南阳 按:注有误。僖四年重耳方出亡,安有所谓“晋文公围南阳”事?
三三九六页一三行 太行之山 按:“行”原讹“时”,迳改正。
三三九六页一五行 县西北有(赞)〔攒〕城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七页一一行 洹水所出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水经“洹水出上党泫氏县”,注云“出洹山,在长子县也”。又“东过隆虑县北”,注云“县北有隆虑山”。是隆虑非即洹水所出。
三三九七页一三行 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绝也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大衣冠”不词,疑“大”下有“族”字,“衣冠”属下为句。
三三九七页一五行 蒲阪 按:前志“阪”作“反”。
三三九八页 五行 兖水出 集解引惠栋说,谓“兖”当作“沇”。又引钱大昕说,谓兖即沇字,古人从水字或横写,沇作兖,亦是以立水为横水,隶省为六尔。兖州本以沇水得名,非两字也。按:说文“沇”下段注云,古文作〈儿口〉,小篆作沇,隶变作兖,此同义而古今异形。
三三九八页 六行 有(祁)〔析〕城山 据殿本改。按:钱大昕谓“祁”当作“析”。
三三九八页 七行 〔巫〕咸山在南 王先谦谓“咸”上脱“巫”字,班志可证。今据补。
三三九八页一○行 僖(九)〔二十四〕年晋怀公死高梁 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注引左传纪年多讹,晋文公入国而后杀怀公于高梁,是僖二十四年事。今据改。
三三九八页一一行 卫地也平阳东南地名马陵 按:注引杜注有误。春秋成七年杜注作“马陵,卫地。阳平元城有地名马陵”。又按:王先谦谓“卫”当作“魏”。
三三九八页一四行 县有董亭 按:校补谓今左传注作“汾阴县有董亭”。考晋志无汾阴县,此或据魏旧言之,而其时亭地已改隶汾阴耳。
三三九八页一五行 古之纶少康邑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梁国虞县有纶城,少康邑,注失考。
三三九九页 五行 盗跖冢临河〔曲〕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皇览,冢临河曲,直宏农华阴山潼乡,注脱“曲”字也。今据补。
三三九九页一○行 在县西二十里 按今左传杜注作“在河东解县西”,不言“二十里”。
三三九九页一四行 杜预曰猗氏县东北有瑕城 按:今左传僖十二年无此注。僖三十年“许君焦、瑕”,杜注“晋河外五城之二邑”,即此,然不云“猗氏县东北”也。
三四○○页 七行 在县东八十里 按:左传杜注云“在平阳绛邑县东”,不言“八十里”。
三四○○页一一行 得石椁 按:汲本、殿本“椁”作“棺”。
三四○○页一六行 晋武公〔自〕曲沃徙此 据集解引马与龙说补。按:马与龙谓注“曲沃”上脱“自”字。汉书地理志“河东郡绛,晋武公自曲沃徙此”。注地道记说盖即本班志,当在前“绛邑”下,不知何以置此。地道记不应若是之误,刘昭亦不应误引若是,当由后人传写误脱,因妄窜耳。
三四○一页 八行 有务乡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刘圣公传作“蓩乡”,音莫老反。
三四○一页一三行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此注错简,当在下“陕有陕陌”之下。杜预左传注云“桑田,虢地,在弘农陕县东北”。盖旧志陕有桑田亭,而刘昭引此文为注也。又按:注“桑田亭”原讹“桑里亭”,迳改正。
三四○一页一四行 出(衡)〔衙〕(山)岭下谷 按:前志“衡”作“衙”,水经河水注及开山图亦作“衙”。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衡”当作“衙”。又前书补注引段玉裁说,谓“岭”误析为“山领”,古“岭”祗作“领”字。王先谦谓段云“山”字衍,是。今据以改删。
三四○二页 四行 虢都上阳在县东〔南〕 按:左传僖五年“晋侯围上阳”,杜注“上阳,虢国都,在弘农陕县东南”。今据补。
三四○二页一○行 从河曲南行而东尽故虢 按:今左传杜注作“从河南而东尽虢界也”。
三四○二页一四行 奏又改曰宁秦 按:齐召南谓此注六字亦错简,当在下华阴注“高帝改曰华阴”之上,证以前志自明。
三四○二页一七行 名曰肥遗 殿本“遗”作“〈遗虫〉”,与今山海经合。按:校补谓〈遗虫〉后起字,疑本通作“遗”。
三四○三页 七行 有(严)〔掫〕城 按:集解引洪颐烜说,谓本书刘玄传注引续志作“掫城”,“严”是“掫”字之讹。今据改。
三四○三页一○行 长安城方(亦)〔六〕十三里 据校补引钱大昭说改。按:史记吕后纪索隐引亦作“六十三里”。
三四○三页一一行 葬城东南桐(松)〔柏〕园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三四○四页一七行 雒水出(护)〔讙〕举之山 集解引惠栋说,谓“护举”山海经作“讙举”。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水经亦作“讙举”。今据改。
三四○四页一七行 (众)〔史〕记云 据汲本、殿本改。
三四○五页 三行 左传曰(昭)〔哀〕四年楚(左)〔右〕师军苍野 据左传改。
三四○五页 三行 杜预曰在县南 按:今左传杜注云“在上雒县”,不言“南”。
三四○六页 一行 杜预曰古梁国 按:左传文公十年,晋伐秦,取少梁,杜注“少梁,冯翊夏阳县”。与此异。
三四○七页 五行 尔雅(曰)十薮 按文“曰”字当衍,今删。
三四○八页 一行 汉(书)旧仪 按:“书”字衍,今删。
三四○八页 一行 魏(志)〔略〕曰 集解引陈景云说,谓今本魏志无此文,疑出魏略,“志”字偶误。按:游楚事见魏志张既传注,正引魏略,今据改。
三四○八页 一行 (国)〔用〕游楚为太守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国”当作“以”。今按:何焯以宋残本校,“国”作“用”,国用形近易误,今从何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