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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佾篇·第2则·论语
八佾篇·第2则·论语
佚名
先秦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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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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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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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孙、叔孙、季孙三家祭祖完毕撤馔时,用《雍》这篇乐诗。孔子说:"《雍》诗说'助祭的是诸侯,天子庄严静穆',这三家的庙堂上哪里用得上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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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
鲁国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大夫。
雍
《诗经·周颂》篇名,天子祭祀时所用。
彻
撤除祭品。
相维辟公,天子穆穆
《雍》诗中的句子,意为助祭的是诸侯,天子庄严静穆。
奚取
哪里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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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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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再斥三家僭礼。三家以大夫而僭用天子祭祖彻馔之乐《雍》,孔子引《雍》诗原句反诘,揭其名分乖谬。与首章斥八佾相呼应,反复见孔子维护礼制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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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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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更新: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