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也篇·第5则·论语

收录于 《论语》

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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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思做孔子的家臣,孔子给他九百斗粟,他推辞不受。孔子说:"不要推辞,把它分给你的邻里乡亲吧!"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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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思孔子弟子原宪,字子思。
  • 为之宰做家臣。
  • 与粟九百给他九百斗粟。
  • 邻里乡党邻里乡亲。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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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记孔子待原思之厚。原思为宰,孔子与之粟九百而原思辞,孔子勉其受之并以济邻里乡党,与上则周急不继富相映,见孔子用财之义与待人之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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