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篇·第3则·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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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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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说:"如果卫国的君主等着您去治理政事,您准备先做什么?"孔子说:"一定是先端正名分吧!"子路说:"有这样做的吗?您太迂腐了!何必端正名分呢?"孔子说:"仲由真粗野啊!君子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大概总是存而不论。名分不正,说话就不顺当;说话不顺当,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就不能兴起;礼乐不兴起,刑罚就不能得当;刑罚不得当,民众就不知道手脚该放在哪里。所以君子给事物定名,一定要说得顺当;说出来的话,一定要行得通。君子对于自己说的话,是不能马虎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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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君待子而为政卫国的君主等着您去治理政事。
  • 必也正名乎一定是先端正名分吧。
  • 子之迂也您太迂腐了。
  • 野哉由也仲由真粗野啊。
  • 盖阙如也大概总是存而不论。
  • 名不正则言不顺名分不正,说话就不顺当。
  • 刑罚不中刑罚不得当。
  • 民无所错手足民众不知道手脚该放在哪里。
  • 无所苟而已矣是不能马虎的。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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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论正名之要。子路问为政奚先,孔子以"必也正名乎"对,并层层推演名不正则言不顺至民无所措手足之理。是孔子正名思想最完整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