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灵公篇·第29则·论语

收录于 《论语》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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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人能够弘扬道,不是道弘扬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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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能够弘扬道,不是道弘扬人。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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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论人与道之关系。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见道的实行系于人的努力,人是道的实践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