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灵公篇·第33则·论语

收录于 《论语》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庄以莅之,则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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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凭智慧得到它,不能用仁德守住它,即使得到了,一定会失去;凭智慧得到它,能用仁德守住它,不用庄重严肃的态度来治理百姓,民众就不会恭敬;凭智慧得到它,能用仁德守住它,能用庄重严肃的态度治理百姓,行动却不用礼,也还不算完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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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及之,仁不能守之凭智慧得到它,不能用仁德守住它。
  • 不庄以莅之,则民不敬不用庄重严肃的态度来治理百姓,民众就不会恭敬。
  • 动之不以礼,未善也行动却不用礼,也还不算完善。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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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论得守治动之次第。知及之、仁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以礼,四者兼备方为完善,见孔子论政事德业层层递进、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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