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怀海论变格语

利不百,不变格。
(《宋高僧传》卷十《唐新吴百丈山怀海传》)。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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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确认获得百倍的实际收益,就不要轻易改动原有的规制法度。
该句收录于宋代赞宁编撰的《宋高僧传》第十卷《唐新吴百丈山怀海传》当中。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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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不百指没有百倍的实际收益,代指变革没有足够充分的正向效益支撑。
  • 变格变更旧有的规制、法度,这里特指改动禅门沿用已久的管理制度。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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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句仅六个字,言简意赅,没有任何修饰性辞藻,却精准传递出极为厚重的治理智慧。

它反对盲目的制度更张,主张所有变革都必须以实实在在的正向收益为前提,充分规避不必要的试错成本,这种审慎务实的改革思路,不仅在古代禅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后世的社会治理、制度革新也有着极高的借鉴价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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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言论是唐代禅宗洪州宗高僧百丈怀海,在推动禅门制度改革时提出的核心主张。

怀海打破了此前禅僧依附传统律寺居住的旧例,另行创设禅居丛林,订立影响深远的《百丈清规》,为了避免无意义的制度折腾,他提出了这条审慎务实的变革原则,后由北宋僧人赞宁收录进《宋高僧传》中流传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