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张潮的诗文

共 219 首
许氏《说文》分部,有止有其部,而无所属之字者,下必注云:“凡某之属,皆从某。”赘句殊觉可笑,何不省此一句乎?
黎举云:“欲令梅聘海棠,枨子(想是橙)臣樱桃,以芥嫁笋,但时不同耳!”予谓物各有偶,拟必于伦。今之嫁娶,殊觉未当。如梅之为物,品最清高;棠之为物,姿极妖艳。即使同时,亦不可为夫妇。不若梅聘梨花,海棠嫁杏,橼臣佛手,荔枝臣樱桃,秋海棠嫁雁来红,庶几相称耳。至若以芥嫁笋,笋如有知,必受河东狮子之累矣。
有山林隐逸之乐而不知享者,渔樵也,农圃也,缁黄也;有园亭姬妾之乐而不能享、不善享者,富商也,大僚也。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吾无间然矣。
梅令人高,兰令人幽,菊令人野,莲令人淡,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
多情者必好色,而好色者未必尽属多情;红颜者必薄命,而薄命者未必尽属红颜;能诗者必好酒,而好酒者未必尽属能诗。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月可以当灯,灯不可以当月;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凡事不宜刻,若读书则不可不刻;凡事不宜贪,若买书则不可不贪;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孩提之童,一无所知,目不能辨美恶,耳不能判清浊,鼻不能别香臭。至若味之甘苦,则不第知之,且能取之弃之。告子以甘食、悦色为性,殆指此类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