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灵芝院访照律师 其一

领袖桑门水鉴中,杖藜人御石桥风。
虽然垢浄无寻处,谩濯游尘一点红。

译文

收起展开
身为佛门翘楚的照律师心性澄澈如映在清水镜中,我拄着藜杖缓步走过石桥,迎面拂过清凉的风。
虽说本心清净早已找不到半分尘垢,也不妨随意濯去衣上沾染的那一点俗世游尘。

注释

收起展开
  • 桑门梵语“沙门”的早期异译,这里代指佛门僧人。
  • 水鉴即水镜,这里比喻心性澄澈清明,也指清可见人的池水。
  • 杖藜拄着藜木制成的拐杖,是古代文人游山访景的常见装束。
  • 律师佛教专属称谓,指精通佛教律法、持戒精严的高僧,和现代法律职业意义上的律师无关。
  • 谩濯漫不经心地洗涤,随意轻洗。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小诗以淡笔写清景,开篇两句没有刻意铺陈寺院的宏大建筑,只以“水鉴”“石桥风”两个意象,就烘托出禅院远离尘嚣的空灵氛围,人物悠然的风神姿态也跃然纸上。

后两句暗用禅宗“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经典公案,却没有落入说理的晦涩窠臼,以“一点红”的鲜活细节收束,把抽象的禅理转化成了可感的游赏意趣,情韵与理趣交融,是宋代禅理绝句中的上乘作品。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收录于北宋黄裳的文集《演山集》,是他游览杭州灵芝禅院时所作的两首组诗中的第一首。

灵芝院是宋代江南知名的佛教律院,照律师是当时驻锡于此、精通戒律的高僧,黄裳素来亲近禅理,到访寺院与高僧论道之后,写下这组兼具景致与禅趣的绝句。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