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灵芝院访照律师 其二

由律知空律可忘,不空空处已承当。
花飞水涌随缘事,且与人间作道场。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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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持守戒律悟得性空之理,戒律的外在形式便不必执着,在非空非有的妙境之中已然全然承当。
花飞落、水奔涌都是随顺因缘的寻常事,不妨就在烟火人间之中开辟修行弘法的道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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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指佛教戒律,是佛教徒需要持守的行为规制,也是律宗的核心修行内容。
  • 空佛教核心概念,即“性空”,指世间万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独立自性。
  • 随缘佛教术语,指随顺当下的因缘条件行事,不刻意强求、不执着于结果。
  • 道场原指佛教徒修行、弘法的场所,此处也代指修行的境界与实践路径。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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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宋代禅理诗的代表性作品,没有堆砌晦涩的佛教术语,以浅白流畅的语言道出了律宗修行的进阶逻辑。

开篇两句打破了大众对持戒的刻板认知,点明修行的最终目的是明心见性,而非执着于戒律的外在形式,最终抵达“真空妙有”的圆融境界。后两句以花飞水涌的日常自然意象作引,跳出了传统修行必须遁入深山古刹的固化认知,暗合禅宗“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的核心要义,提出在烟火人间的日常事务中同样可以完成修行,理趣通透,余味悠长。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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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北宋文人黄裳所作的禅理组诗,是他造访灵芝院精通律宗的照律师后写下的两首绝句中的第二首。

黄裳一生深通佛理,常与各地寺院高僧交游论道,这首诗便是他和照律师交流修行心得之后,对禅门境界的真实体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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