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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犯米四十字以喻之
朱南杰
· 宋代
拼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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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有人心,人心即讼庭。
初无深利害,倒自费调亭。
私意生荆棘,公家有典刑。
落便宜是益,座右可刊铭。
译文
收起
人与人之间本都存有良善本心,失却本心就会踏入争讼的公堂。
起初根本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到头来反倒白白耗费调解的心力。
一己私念萌生就会长出争端的荆棘,官府自有明确的法律典章。
肯吃亏不占便宜才是真正的获益,这句良言可以刻在座右当作铭箴。
注释
收起
讼庭
即公堂,官府审理诉讼案件的地方。
调亭
即调停,指居中调解争端、排解纠纷。
典刑
此处指官府的法律、规章与刑罚准则。
落便宜
此处指甘愿吃亏、不刻意占取他人好处。
刊铭
镌刻在金石器物上的警言铭文,此处指当作座右铭时时警醒自己。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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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极具理趣的劝喻诗,全诗没有使用任何华丽的典故辞藻,以平实浅近的语言层层剖析因米粮争端引发矛盾的全过程,直指人心。
诗人没有摆出官员高高在上的训诫姿态,而是先从本心出发引导民众自省,再点明公法的严肃性,最后以吃亏是福的处世良言作结,情理交融,很有教化感染力。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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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南宋诗人朱南杰任地方亲民官时所作,当时地方上有富裕百姓因囤积、倒卖粮食等事引发纠纷,甚至闹上公堂,诗人便写下这首五言诗来晓谕当事者及当地民众。
朱南杰生平主要活动于南宋理宗嘉熙、淳祐年间,曾在江南多地任地方官,诗作多贴近地方治理与民生教化,风格平实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