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陪封大夫九日登高

九日黄花酒,登高会昔闻。
霜威逐亚相,杀气傍中军。
横笛惊征雁,娇歌落塞云。
边头幸无事,醉舞荷吾君。

译文

收起展开
重阳佳节饮着菊花酿制的美酒,登高宴集的古俗我往日早有耳闻。
肃杀的秋霜寒威追随着尊贵的主帅,整肃军容的凛然杀气环绕中军大帐。
横吹的清亮笛声惊飞了南飞的征雁,婉转悠扬的娇柔歌声让边塞流云都为之停落。
所幸如今边地安宁没有战事,我醉中起舞,感念承蒙主帅的恩德庇荫。

注释

收起展开
  • 黄花酒即菊花酒,古代重阳节有饮菊花酒的习俗,相传可以辟邪延寿。
  • 亚相汉代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丞相,因此被尊称为亚相,此处用来尊称兼任御史大夫的封常清。
  • 中军古代军队分左、中、右三军,中军是主帅直接统领的核心部队与营帐,此处代指封常清的行营。
  • 边头边地、边塞,指西北边疆区域。
  • 荷吾君承蒙我们的主帅恩德,荷是承受恩惠的意思,此处的君特指封常清。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边塞重阳诗跳出了传统登高诗作悲秋伤怀、思乡叹老的固化窠臼,将边塞军营的雄浑气象与重阳宴集的雅兴自然融合,尽显盛唐边塞的昂扬气度。

全诗没有刻意渲染边地的苦寒萧瑟,反而将霜威、军气转化为大唐军威的具象化表达,颈联“横笛惊征雁,娇歌落塞云”巧用夸张手法,把宴饮时的热闹欢畅氛围烘托得极具画面感。末尾两句收束于边地安宁的庆幸,既表达了对主帅统边有方的由衷赞颂,也藏着诗人身处盛世边塞、得遇知己主帅的舒展快意,情感真挚而不浮夸,是盛唐边塞宴饮诗的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唐玄宗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前后,当时岑参投身安西节度使封常清幕府,担任北庭节度判官,正驻守在天山以北的北庭都护府治所。

诗题中的封大夫即封常清,他当时身兼御史大夫头衔,统辖西北边塞军政事务,重阳佳节岑参陪同封常清与众将登高宴饮,即事赋诗写下了这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