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来论即斗。(「论即斗」,郭祖怡校作「即斗论」。)

—— 王梵志三九

原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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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王梵志 · 唐代

借物索不得,贷钱不肯还。
频来即斗论。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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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东西要不回来,把钱借给别人对方也不肯归还。
频繁上门讨要,最终就会引发争吵争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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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索要、讨要。
[贷钱]:指出借钱给他人,贷在这里是出借的意思。
[即斗论]:指发生争吵争斗,论意为争论、口角。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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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王梵志白话市井诗的典型代表,通篇全用民间口语,不事雕琢,短短十余字就把民间往来中赖账失信、最终引发冲突的日常现象刻画得入木三分。

不同于传统文人诗词多聚焦情志、山水,王梵志这类诗作直接面向世俗生活,以浅白直白的语言批判不良风气,既有劝诫世人的教化意义,也保留了唐代民间生活与口语的鲜活特征,在中国古代白话诗歌发展史上具有独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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