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章·第五 《孝经》孔子及其弟子 小字大字复制原文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上一章卿大夫章·第四 目录 下一章庶人章·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