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

奚君五亩宅,封户一成田。
故垒开都邑,遗民杂汉编。
不知臣仆贱,漫喜杀生权。
燕俗嗟犹在,婚姻未许连。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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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族君长拥有占地五亩的宅第,受封的民户耕种方圆十里的田地。
在旧时的堡垒旧址上建起了城邑,遗留的奚族百姓与汉民编入同一户籍。
他们不知道身为辽国君臣仆属的卑贱地位,空自为自己握有生杀大权而欣喜。
昔日燕地的旧俗尚且留存,当地不同族群之间依旧不允许互通婚姻。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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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奚君指辽代奚族的部落君长,奚是当时活动在今内蒙古东南部、辽宁西部一带的北方古代民族。
  • 一成田指方圆十里的田地,“成”是古代土地面积单位,十里为一成。
  • 遗民指契丹吞并奚部之后,留存下来的奚族原住民。
  • 漫喜空自欣喜,无端地感到得意。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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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以平实克制的纪实笔触,客观呈现了辽统治下奚族的社会风貌,没有刻意的夸张褒贬,却在细节中藏着北宋士人对边疆民族状况的敏锐观察。

全诗从居所封邑写到户籍编制,再到权力状态,最后落脚到风俗禁忌,层层递进,完整勾勒出奚君治下的社会生态,既体现了多民族杂居背景下的融合趋势,也点出了当时不同族群之间仍存的文化壁垒,兼具文学价值与极高的历史史料价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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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当时苏辙受宋廷指派,以贺辽国生辰使的身份出使契丹,全程记录沿途的风物见闻、边地民情与个人感思,共得组诗二十八首,统名为《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本诗是苏辙途经奚族聚居区域时的纪实作品,是研究辽代境内奚族社会生活状态的一手珍贵文字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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