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晁元忠十首 其六

北书来无期,雁不到梅岭。
欲遗双鲤鱼,枫叶江路永。
平生中心愿,褊短不获骋。
富贵安可为,吾亦有岑鼎。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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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友人的来信迟迟没有准期,鸿雁南飞也飞不到偏远的梅岭。
想要寄去传信的双鲤书信,江上枫叶飘零,前路漫漫悠远漫长。
我平生藏在心底的夙愿,却因资质褊狭始终无法舒展实现。
世俗的富贵哪里可以刻意求取,我手中也有足以自守的岑鼎。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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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岭即大庾岭,是古时岭南与中原的分界,相传鸿雁南飞至此处便折返不再向南。
  • 双鲤鱼古代对寄递书信的代称,出自汉乐府《饮马长城窟行》“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 褊短指资质褊狭短促,是诗人的自谦之语,也暗指受世俗规则束缚难以舒展抱负。
  • 岑鼎春秋时期鲁国的传世宝鼎,是信义与高洁操守的象征,此处代指诗人始终持守的道义原则。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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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前四句全从音信阻隔落笔,借鸿雁不到、江路悠远的意象,把贬谪之地的偏远、与友人相隔两地的思念之苦写得沉郁真切,化用古乐府双鲤鱼的典故浑然无迹,毫无江西诗派常见的堆砌生硬之感。

后四句转向心志的抒发,诗人没有刻意倾诉贬谪的怨愤,反而以岑鼎自喻,表明自己绝不以世俗富贵为念,始终持守心中道义原则的高洁品格,语短意长,风骨凛然,典型体现了黄庭坚诗作瘦硬苍劲、寄意深远的艺术风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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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宋哲宗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时年黄庭坚因修《神宗实录》被诬陷获罪,被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身处西南偏远荒僻的贬所。

晁元忠是黄庭坚的挚友,二人交谊深厚,黄庭坚在贬所与中原友人音信阻隔,思念友人之余便写下这组寄赠诗,此为组诗中的第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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