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谭令尹茅庵十咏 其四

讼少闻罗雀,囚虚识降神。
借令浓野兴,不负有民人。

译文

收起展开
地方上诉讼稀少,官署门庭冷落到可以张罗捕雀,牢狱空空,足见地方官治理贤明有如古时降神的良吏。
纵使你满怀纵情山野的闲逸兴致,也绝不会辜负治下的黎民百姓。

注释

收起展开
  • 次韵古代诗歌酬唱的常见形式,需严格依照原作的用韵次序创作新诗。
  • 令尹原指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最高行政长官,后世用来尊称县级行政长官,即县令。
  • 罗雀化用门可罗雀的典故,形容官署前极少有人前来诉讼,门庭十分冷清。
  • 囚虚牢狱之中没有关押的未决囚犯,形容地方治安良好,犯罪率极低。
  • 借令宋元时期常用的文言连词,意为纵使、即便。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跳出了普通咏物诗描摹亭台景物的常规思路,直接从地方吏治的核心维度落笔,仅用十个字就以“罗雀”“囚虚”两个极具画面感的细节,极简练地勾勒出政清刑简、讼息民安的清明治世图景,用典贴切毫无堆砌痕迹。

后两句将地方官的个人闲情逸致与安民职责深度绑定,点明贤吏即便寄情山野林泉,也始终将民生福祉放在首位的为官底色,全诗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词,立意厚重质朴,是宋代基层吏治题材诗作中的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是北宋中后期诗人刘弇的酬唱作品,属于《次韵谭令尹茅庵十咏》组诗中的第四篇。

刘弇长期辗转地方担任基层官职,对宋代县域吏治的实际状况有极深的切身体察,这组诗是他为酬和当地谭姓县令所作的茅庵咏怀诗而创作,核心主旨是赞颂地方官施行仁政、治境清明的实绩。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