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谭令尹茅庵十咏 其五

所借非佗物,能忘是此心。
弦歌时一到,驻作武城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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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依托的并非身外的世俗之物,能够遣散俗虑全凭这一片澄澈本心。
礼乐弦歌的声响时常在此间响起,正如同当年武城邑中流传的雅乐遗音。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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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韵也叫步韵,古代诗词酬唱的一种方式,依照所和作品的原韵、原字次序来创作新诗。
  • 令尹原本是春秋战国时楚国的最高执政官,后世用来尊称县级行政长官,也就是县令。
  • 佗物佗通“他”,指其他的身外之物。
  • 弦歌依琴瑟等弦乐器伴奏而歌,代指儒家推行的礼乐教化。
  • 武城音典故出自《论语·阳货》,孔子弟子子游担任武城宰时,推行礼乐教化,处处闻弦歌之声,后世以此指代儒者以德化民的理想治政风范。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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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篇幅短小,却用典贴切,寄意深远,跳出了一般咏居处诗作描摹风物的套路,直接从主人的本心志趣落笔。

开篇两句直抒胸臆,点明茅庵主人不依托外物、自守澄明本心的修养境界,为后两句的用典做好了思想铺垫。末句化用子游治武城的儒门典故,不着痕迹地将对友人的私人称许,上升到对儒家礼乐化民的理想治道的推崇,语淡而味长,尽显宋代理趣诗的典型特色。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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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北宋诗人刘弇的次韵酬唱之作,属于《次韵谭令尹茅庵十咏》组诗中的第五篇。

谭令尹即当时担任某县县令的谭姓友人,茅庵是他在官署旁修建的简易休憩居所,刘弇与他交游往来,依其原作的韵脚次第相和,写下这十首咏赞茅庵风物与主人志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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