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

先君出会不生还,鲁弱无由可报冤。
祢庙岂宜姜氏见,庄公何忍与雠婚。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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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君鲁桓公赴齐国会盟没能活着归来,鲁国国力衰微没有途径可以报这血海冤仇。
父庙之中哪里是姜氏可以随意拜见的地方,鲁庄公又怎么忍心和杀父的仇敌缔结婚姻。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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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君此处指春秋时期的鲁桓公,是鲁庄公的父亲。
  • 祢庙古代供奉已故父亲神主的宗庙,也可泛指先祖宗庙。
  • 雠通“仇”,即仇敌。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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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咏史诗以直切的议论见长,没有多余的景物铺陈,直接针对鲁庄公的失德行为作出尖锐批判。

全诗立意鲜明,紧扣儒家的礼制与伦理立场,用词刚正质朴,体现了王十朋作为南宋理学派诗人的史识与价值取向,咏史而不发空论,暗含对当时现实中违背道义行为的讽喻意义。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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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王十朋所作的春秋咏史组诗中的一篇,收录于《梅溪集》相关篇目下。

诗作评议的史事出自《左传》记载:鲁桓公携夫人文姜出访齐国,文姜与齐襄公私通,鲁桓公察觉后怒斥文姜,最终被齐襄公派人谋害,继位的鲁庄公后来却不顾杀父之仇,与齐国联姻,完全违背了当时的礼制与道义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