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仲自梅屿挐舟招丁道济道揆张思豫及予同饮索诗坐间成六绝七月朔日 赠诸公 其一

五人二百六十五,尊酒相逢非偶然。
把手共为他日约,莫缘富贵负林泉。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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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五人的年龄加起来总共二百六十五岁,举杯相聚绝非是偶然的缘分。
我们手挽手共同定下日后的约定,千万不要为了追逐世俗富贵就辜负了山林泉石的清趣。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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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酒尊同“樽”,古代的盛酒容器,此处指举杯饮酒。
  • 把手握手,此处形容友人相聚时亲密无间的情态。
  • 莫缘不要因为。
  • 林泉山林与泉石,代指清幽自在的隐居游乐之地。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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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开篇不落俗套,打破了传统宴饮诗先铺陈景物的常规,直接以五人年龄总和的趣味数字起笔,质朴直白却充满生活化的亲切感,瞬间烘托出友人相聚的松弛欢洽氛围。

后两句以相约立誓的方式点明主旨,劝勉众人不要被世俗的功名利禄所牵绊,辜负了眼前林泉相伴的自在交游,既可见诸人情投意合的深厚交谊,也尽显诗人不慕荣利、崇尚自然真趣的高洁襟怀。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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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收录于王十朋的文集《梅溪集》中,创作于南宋时期的七月初一。

当时友人林明仲从梅屿撑船出发,邀约丁道济、丁道揆、张思豫与王十朋一共五人宴饮聚会,席间众人向王十朋索要诗作,他即兴写成六首绝句赠予在座友人,本首就是这组诗的第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