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访得七人 黄太史

豫章官逸远,直笔非谤史。
天遣来黔涪,诗鸣配子美。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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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在豫章任官时行事超逸旷远,秉持如实记录的直笔原则,绝非世人诬陷的妄作谤史之人。
上天特意将他贬谪到黔涪偏远之地,他的诗歌声名足以和诗圣杜甫相提并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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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豫章古代郡名,治所在今江西南昌,黄庭坚早年曾在此任职。
  • 直笔古代史官修史的准则,指如实记录史实,不曲意隐瞒、不刻意歪曲。
  • 黔涪指黔州、涪州一带,即今重庆东南部、贵州东北部区域,是黄庭坚晚年被贬的流放地。
  • 子美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字,后世常以子美代指杜甫。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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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五言短论诗仅二十字,便精准凝练地概括出黄庭坚生平的两大核心特质,前两句为其蒙冤的修史经历正名,后两句高度肯定他在贬谪期间的诗歌创作成就,没有多余的修饰,笔力刚健直白。

作为南宋以气节著称的名臣,王十朋对黄庭坚秉持公心却遭诬陷的遭遇抱有极强的共情,全诗既打破了当时部分士大夫对黄庭坚“作谤史”的污名化偏见,也将黄庭坚的诗名抬升到与杜甫比肩的高度,字里行间满溢着对前贤的崇敬与惺惺相惜之意,是宋代咏史诗中评骘人物极为精准的短篇佳作。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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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乾道年间,当时王十朋出任夔州知州,在任上遍访当地前代流寓先贤的遗迹,先后寻访到七位在巴蜀留下足迹的历代名士,为每人各作一首题咏诗,组诗总题为《续访得七人》。

诗题中的“黄太史”指北宋文学家黄庭坚,他曾担任太史院编修官,因修撰《神宗实录》被政敌诬陷遭贬,晚年长期流放黔涪一带,在当地留下了大量诗文遗迹,王十朋寻访到相关遗存后,便写下这首诗为黄庭坚的冤屈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