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微之诗二十三首 和李势女

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
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
色为天下艳,心乃女中郎。
自言重不幸,家破身未亡。
人各有一死,此死职所当。
忍将先人体,与主为疣疮。
妾死主意快,从此两无妨。
愿信赤心语,速即白刃光。
南郡忽感激,却立舍锋铓。
抚背称阿姉,归我如归乡。
竟以恩信待,岂止猜妬忘。
由来几上肉,不足挥干将。
南郡死已久,骨枯墓苍苍。
愿于墓上头,立石镌此章。
劝诫天下妇,不令阴胜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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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一分身高就显得太矮,增一分身高又显得太高。
不施朱砂面颊就像鲜花,不敷脂粉肌肤白如寒霜。
容貌称得上天下绝色,心性却有男子般刚正的风骨。
她自己诉说遭遇极大不幸,家国破亡唯独自身还活着。
每个人都难免一死,此刻赴死是我应尽的职分。
怎敢忍辱把先人的遗躯,当作主人眼中的赘疣疮伤。
我今日赴死您便能称心快意,从此你我双方都没有挂碍。
恳请您相信我赤诚的言语,尽快让白刃的光芒落在我身上。
南康公主忽然被她的气节打动,退后一步放下了手中的利刃。
拍着她的脊背称呼姐姐,说你到我家来就像回到故乡一样。
此后始终以恩义诚信相待,哪里只是把猜忌嫉妒遗忘。
原本就像案板上的鱼肉一样任人处置,根本不值得挥动宝剑动手。
南康公主死去已经很久,尸骨枯朽墓上草木苍苍。
但愿能在她的墓前,立一块石碑镌刻下这篇诗章。
用来劝诫天下的妇人,不要让阴气凌驾于阳刚之上。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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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中郎中郎是古代朝廷近侍官职,多由刚正勇武的男子担任,这里用来形容女子有不输男子的刚正气节。
  • 疣疮长在人体表面的赘疣疮疖,此处指多余、令人心生厌恶的事物。
  • 锋铓即锋芒,指刀剑的锐利锋刃。
  • 干将古代传说中的名剑,此处代指锋利的刀剑。
  • 镌在金属、石头等器物上雕刻文字。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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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咏史诗跳出了前代文人只咏叹李氏美貌的俗套,将刻画重心完全放在人物的精神品格之上,层层递进地展现出李氏临难不苟、重义轻死的气节。

全诗语言质朴直白,几乎没有生僻典故,叙事节奏张弛有度,从外貌描摹深入到内心剖白,从剑拔弩张的冲突转向以德化怨的和解,最后以立石劝世的议论收束全篇,鲜明体现了白居易秉持的儒家伦理观念,也侧面反映出中唐士大夫群体渴望重建纲常秩序的普遍心理诉求。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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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当时白居易任职江州司马,与好友元稹正处于酬唱往来的高峰期。元稹先创作了咏史组诗,其中包含《李势女》一篇,白居易便依其体例、韵脚创作了二十三首和诗,此篇即为其中之一。

诗歌所依据的原始典故出自《世说新语·贤媛》:东晋征西大将军桓温平定蜀地后,将成汉后主李势的妹妹纳为妾室,桓温的妻子南康长公主得知后,带领数十名侍从持刀欲加害李氏,最终被李氏临危不惧的气节打动,反而放下敌意待她亲厚。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