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

承华东署三分务,履道西池七过春。
歌酒优游聊卒岁,园林萧洒可终身。
留侯爵秩诚虚贵,疏受生涯未苦贫。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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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宫太子官署里只分担少量公务,在履道坊宅邸的西池畔已经度过了七个春天。
每日听歌饮酒悠然闲适姑且打发时日,宅中的园林清幽潇洒足可供我安度余生。
留侯张良的爵位俸禄实在算得上是虚浮的显贵,疏受当年辞官后的生涯也算不上困苦清贫。
每月俸钱有百千之多官居二品,朝廷相当于雇我来做一个自在的闲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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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华汉代太子宫殿名,这里代指太子官署。
  • 东署太子少傅在东都洛阳的官署,因位置偏东故称东署。
  • 履道白居易在洛阳的宅邸位于履道坊,是他晚年长期居住的地方。
  • 留侯指西汉开国功臣张良,被封为留侯,这里代指高官厚禄。
  • 疏受西汉宣帝时的太子少傅,和叔父疏广一同功成身退、辞官归隐,是古代贤者不恋权位的典型。
  • 卒岁度过年岁,这里指安闲地打发时日。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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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最鲜明的特点是直白浅切却饱含真意,完全跳出了传统仕宦诗歌嗟叹闲职、抒发失意的俗套,反而将得到闲职当成人生乐事来书写。

全诗用张良、疏受两位前代太子少傅的典故,既贴合自己当下的身份,也暗合了前代贤者功成身退的志趣,没有丝毫的怨怼情绪,满溢着知足常乐的松弛感。

最后一句“朝廷雇我作闲人”以近乎戏谑的口吻点出主旨,把皇家俸禄当成雇佣自己安闲度日的酬劳,将白居易晚年乐天知命、不恋权位的人生态度展现得淋漓尽致,也是他“中隐”思想最生动的文学注脚。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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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唐文宗大和五年(公元831年),时年六十岁的白居易辞让同州刺史的任命,经朝廷核准后改授太子少傅分司东都的闲职,得以继续留居他在洛阳履道坊的宅邸。

中唐后期牛李党争愈演愈烈,白居易不愿卷入政治倾轧的漩涡,主动选择以分司闲官的身份避居洛阳,践行他所提倡的“中隐”人生理念,这首诗便是他接到任命后直抒胸臆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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