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春

李商隐 · 唐代

一桃复一李,井上占年芳。
笑处如临镜,窥时不隐墙。
敢言西子短,谁觉宓妃长。
珠玉终相类,同名作夜光。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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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与李花次第盛放,在井边占尽了一年里春日的芳华。
它们盛放似笑的模样如同对着明镜自照,旁人远远窥看也不必隔着院墙遮挡。
敢说西施的美貌尚有不足,谁又能察觉宓妃的姿容堪称完美无缺?
明珠与美玉终究品性相近,它们同样都被世人唤作照亮暗夜的珍宝。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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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春即品鉴、品评春日风物,是本诗的核心题旨。
  • 年芳指春日最美好的芳华光景。
  • 西子即西施,春秋时期越国著名的美女,后世常以之代指绝色女子。
  • 宓妃传说中伏羲氏的女儿,溺死于洛水成为洛水之神,是古典文学中经典的美人意象。
  • 夜光即夜光珠,传说中能够在黑暗里发出光亮的稀世珍宝。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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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构思精巧,全程以拟人化手法写桃与李的盛放姿态,将寻常春日花木写得灵动鲜活,毫无板滞之感。

中间两联连用两大古典美人典故,跳出了咏物的局限,将对桃李之美的品鉴上升到对普遍审美规律的思辨:真正的美从来不需要刻意遮掩,也不存在绝对的完美,不同的美本质上是相通的。

尾联收束到珠玉夜光的比喻,点明全诗主旨:桃与李虽为两类花木,却同样拥有春日里最动人的光华,恰如才性相当的贤士,终会一同被世人视作稀世珍宝,暗含诗人对自身才名的期许。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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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收录于《全唐诗》卷五百四十一,是李商隐创作的一首咏物抒怀诗。

诗作大约写于诗人早年居长安求仕时期,以“判春”即品鉴春景为立意,跳出普通咏春诗伤春惜春的俗套,借桃李意象展开对美与才的思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