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端 · 唐代

年来(一作「来年」)二月二,别汝暂相弃。
爇(一作「烧」)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
(见《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二。
注一作者为《五灯会元》卷八之异文。
)。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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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异文作「来年」)到了二月二,我将辞别诸位,暂离世间。
烧化骨灰后撒向四方林间,不要占用施主的土地。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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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教术语,即偈颂,是僧人阐述禅理或留示后事的简短韵语。
  • 焚烧的意思,此处有异文作「烧」。
  • 檀那梵语音译,本义为布施,此处指代布施土地的佛教施主。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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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临终偈直白质朴,尽显禅者通透洒脱的生死观与修行品格。

志端身为出家僧人,临终前不留恋身后名位,也不要求占据墓地,反而要求将骨灰散入山林,不占用施主一寸土地,既体现了他无贪无私的修行境界,也契合禅宗来去自在、不恋尘俗的核心思想。全诗没有晦涩玄虚的禅理,只用平实直白的语言交代身后事,却将禅者的胸襟气度自然流露,淡远有味。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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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偈是唐代禅僧志端圆寂前留下的临终嘱托。志端是唐代南岳怀让法系的禅师,驻锡福州乌石山,这首偈是他示寂前留下的偈语。

该偈最早收录于宋代道原编纂的《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二,宋代普济编纂的《五灯会元》卷八也收录此偈,正文存在两处异文,即原文标注的异写内容。

名句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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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一作「来年」)二月二,别汝暂相弃。

爇(一作「烧」)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