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通篇以理趣见长,开篇就用两个反差极强的譬喻破妄:“水中得火”本是世俗认知里完全不可能实现的事,却被点出其中藏着极深的禅理,紧接着直接点破“握草成金”这类世俗妄求的虚妄,直接破斥世人对功利、对旁门左道的执念,毫无拖泥带水之感。
后两句借庄子齐物论的典故翻出新意,并没有否定道家思想的价值,而是更进一步指出,即便庄子通晓齐物之理,世间也极少有人能真正穷尽义理,抵达禅门所追求的无分别、无执着的“无心”境界,暗含了对修行境界的更高期许,也藏着对友人陈悦的劝勉之意,全诗短小精悍,毫无说教的枯燥感,是宋代禅理诗的代表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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