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

—— 林同老子

原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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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林同 · 宋代

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
老子玄虚祖,谆谆此语人。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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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于自己的父母,本不该只存有顾念自身的私心。
老子虽是道家玄虚之学的始祖,也曾恳切地把这个道理教给世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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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副词,表示禁止,意思是不要。
[玄虚祖]:指老子是道家清静玄虚之学的开创始祖,道家主张无为虚无,故称。
[谆谆]:形容恳切教诲、反复叮嘱的样子。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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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二十字的短诗立意新颖,打破了儒道对立的刻板认知,构思十分巧妙。

开篇先点出孝亲的核心准则:子女侍奉父母,应当放下自身的私心,不能只以个人利益为先,这本是儒家的核心伦理主张。

结尾两句翻出新意,点明老子作为道家始祖,其思想中也包含这层修身处世的道理,纠正了世人认为道家只讲出世逍遥、不重人伦孝亲的偏见。全诗篇幅短小,议论精警,言简意赅,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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