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某 · 宋代

因山见水,见水忘山。
山水俱忘,理归何所。

译文

收起
靠着登山才得见清泉,见到清泉便忘却了山。
连山带水全都忘却之后,真理究竟归往哪里呢?

注释

收起
  • 佛教文体名,又称偈颂,多为简短韵语,用以阐发佛理与禅意。
  • 俱忘指全部忘却,是禅修中不再执着于山水这类外境形相的境界。
  • 此处指禅家所说的究竟真理,也就是人本自具足的本真自性。

赏析

展开
这首禅偈以层层递进的结构,借山水之喻阐发禅修旨趣,短小精悍,充满禅门机锋。

开篇两句写禅修的进阶过程:最初必须依持外境法门,才能有所证见,也就是“因山见水”;待到有所悟入,便会放下对初始入门路径的执着,正是“见水忘山”。到“山水俱忘”一层,则更进一步,连所证得的境界本身也不再执着,彻底破除了我执与法执。

结尾一句“理归何所”的追问,正是全诗的点睛之笔:当所有对外境、对法理的执着都消泯之后,真理本就不离自性,又何须刻意安立一个归处?这种不落言诠、留白启悟的写法,完全契合禅宗不立文字、直指本心的特质,余味悠长。

创作背景

展开
这是宋代佚名禅僧创作的开悟偈颂。

在禅宗文化中,僧人常以短小偈语记录自己参禅悟道的心得体会,这类作品大多不署作者真名,因此本诗题下只署作者为僧某。本偈围绕禅修的修证境界展开,讨论破除执着之后真理的归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