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曾宏父韵 其三

微官似有不如无,老去因循负壮图。
但得诛茅三亩宅,世缘端欲付轩渠。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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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卑微到了可有可无的地步,年岁渐长还蹉跎度日,辜负了当年的雄心壮志。
只要能寻得一块可以营建居所的三亩之地隐居,世间所有的俗事牵绊我都打算全部交付给开怀一笑。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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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韵也叫步韵,古代诗词唱和的一种方式,依照所和诗作的原韵次序来创作作品。
  • 微官品级卑微、无足轻重的小官职。
  • 因循这里指蹉跎岁月、闲散度日的状态。
  • 诛茅本义是铲除茅草,这里指在山野营建居所、归隐闲居。
  • 世缘世俗的尘缘,特指官场各类牵绊人的俗事。
  • 轩渠古代汉语中形容人开怀大笑、欢畅自得的样子。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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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以直抒胸臆的笔法层层递进,吐露了诗人暮年的真实心境,没有刻意雕琢的华丽辞藻,情感沉挚真切。

开篇先写对微官的厌弃,点出岁月蹉跎辜负壮志的怅惘,后两句顺势转出归隐的人生理想,将所有世俗牵绊都付之一笑,尽显诗人超脱旷达的襟怀,也暗合了南宋初年不少有志之士在政局动荡中萌生的归园之志。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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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南宋初年诗人沈与求的唱和之作,属于《次曾宏父韵》组诗中的第三首,创作于他宦途受挫、辗转任职地方期间。

沈与求一生刚直敢言,在南宋初期的主战主和之争中多次上书反对妥协,屡遭政局动荡的牵连,与友人曾宏父以诗唱和时,自然流露出厌倦官场、向往归隐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