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诗四首·其三

龟肉不可食,蟹螯不中卜。
龟以壳自戕,蟹以味见戮。
所养殊毅豹,所亡等臧谷。
一足致患害,内外皆鸩毒。
嵇康坐才死,霍禹以势族。
乐哉蟹螯中,贮此老龟肉。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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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的肉本就不该食用,蟹的螯足也不能用来占卜吉凶。
乌龟因为有珍贵的壳而害了自己,螃蟹因为味道鲜美而被人屠戮。
它们各自的禀赋和古代的毅、豹完全不同,最终的死亡结局却和臧与谷没有两样。
哪怕只是一点突出的特质都能招致祸患,身心内外都如同浸满了致命的鸩毒。
嵇康因为才华出众而获罪被杀,霍禹因为权势过盛而招致灭族。
多么畅快啊,就在蟹螯的风味之中,安放我这如同老龟一般不愿显露的身躯。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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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蟹螯螃蟹的第一对足,形状像钳,肉质鲜美,是古人喜爱的美食。
  • 不中卜不适合用来占卜。古人传统用龟甲占卜,此处说蟹螯不能用于占卜。
  • 自戕自我残害,自己的特质反而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 见戮被杀害。戮,指屠杀、屠戮。
  • 毅豹典故出自《庄子》,指春秋时鲁国的勇士孟豹和隐士单豹,二人分别因勇武和避世隐居最终都死于非命。
  • 臧谷典故出自《庄子》,臧和谷两个身份、行事完全不同的人,放羊时都丢了羊,过程不同但最终结果一致。
  • 鸩毒传说鸩鸟羽毛有剧毒,浸过的酒能立刻致人死亡,此处泛指致命的毒害。
  • 坐才因为才华出众而获罪。坐,古文中指因某事而牵连获罪。
  • 霍禹西汉权臣霍光的儿子,汉宣帝时因被控谋反,全族被诛杀。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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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典型的哲理寓言诗,通篇以小见大,托物言理,没有空泛的说教。开篇从龟、蟹两种动物的不同特质入手,点出二者恰恰是自身最突出的优点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立意十分新奇。

诗中接连化用《庄子》的两个典故,又援引魏晋嵇康、汉代霍禹两个不同类型的历史人物案例,将动物的命运和人的命运打通,把自然物理和人世事理融为一体,层层推进说理,毫无生硬堆砌之感。末尾两句以旷达的反语收束,表达了诗人不愿以才名自累、不愿以权势自缚,只求全身远害、安度余生的人生态度,在看似诙谐的语气背后,藏着对封建专制政治戕害一切个体的沉痛愤懑。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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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作者王之望是南宋高宗、孝宗时期的重要官员,历任太府少卿、参知政事等职,一生亲历南宋初年的多次朝堂政争,对宦海风波有极深的体会。

《杂诗四首》是他晚年创作的一组哲理咏怀诗,这首其三以龟、蟹两种常见动物为喻,针对当时有才之士无端遭祸、权贵家族骤然覆灭的现实,阐发了对祸福无常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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