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曹大夫赴行在所

王十朋 · 宋代

西北连年杀气高,群盗横行如猬毛。
廉颇李牧不世出,吾皇侧席心焦劳。
汾阳自古多壮士,曹侯意气千人豪。
年今四十犹偃蹇,拊髀长叹淹龙韬。
慨然挥袂谒行在,报国已淬腰间刀。
登坛拜将预指日,看君举手清风涛。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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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一带连年战乱,烽烟滚滚杀气弥漫,群盗四处横行,多得像刺猬身上的硬毛。
廉颇李牧那样的名将百年难遇,我们的君主急于求贤,心中满是焦虑忧劳。
汾阳地区自古以来多出壮士,曹君你气概非凡,意气足以压倒千人堪称英豪。
如今你年过四十仍然仕途困顿怀才不遇,拍腿长叹,身怀用兵谋略却长久被埋没。
你慷慨挥袖辞别,前去拜谒皇帝行在,为了报国已经磨砺好腰间的宝刀。
登坛拜将的日子已经指日可待,看你抬手便能平定风浪,建立功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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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在所又称行在,指皇帝出行或避难时的临时驻地,此处指南宋朝廷的临时官署驻地。
  • 猬毛比喻盗贼众多,像刺猬的硬毛一样又密又多。
  • 侧席不正坐,指君主急于求贤,坐立不安的样子。
  • 偃蹇此处指仕途困顿,怀才不遇,不得志。
  • 拊髀以手拍击大腿,是感叹、激动时的动作。
  • 龙韬本指《六韬》中的《龙韬》,代指用兵的谋略、兵法。
  • 锻造刀剑时将灼热的刀剑浸入冷水冷却增硬,此处指磨砺、淬利兵器。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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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送别诗一扫传统送别诗的低回怅惘,充满了慷慨激昂的报国豪情,风格刚健雄浑。开篇先铺陈国家危难的局势,以连年战乱、盗贼蜂起、名将稀缺的背景,烘托出朝廷用人之急,为曹大夫的出场做足铺垫。

接着转写曹大夫的豪杰气概与困顿遭遇,先扬后抑,更反衬出他主动请缨、慨然报国的可贵品格。结尾以充满信心的期许收束,预言曹大夫必将得到重用,建立功勋。

全诗用典自然贴切,情感层层递进,既表达了对友人才能的肯定与鼓励,也寄寓了诗人自己忧国忧民、期盼早日平定战乱的家国情怀,是一首极具感染力的爱国送别诗。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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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创作于南宋初年,当时宋金战争持续,西北一带战乱频仍,金兵入侵后地方盗贼蜂起,民不聊生。

朝廷缺能征善战的良将,宋廷辗转流离,以行在所作为皇帝临时驻跸的驻地。曹大夫本是出自汾阳的豪杰,久困下僚怀才不遇,此时主动请缨赶赴行在所效力报国,王十朋因此写下这首送别诗为他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