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彦诚挽诗三首 其二

偃月欺天日,淫刑及反唇。
程论传学者,粤岭作流人。
贻后端无憾,瞻前讵有邻。
太刚终龃龉,袖手老江滨。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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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权奸欺天罔地把持朝政,滥用酷刑牵连到只是直言争辩的无辜之人。
他秉持的正论在学者间广为流传,却被诬陷贬谪到荒远的岭南成为流放的罪臣。
他留给后世的品行完全没有可指摘的缺憾,回望当世几乎找不到能与他同道比肩的人。
只因性情太过刚直终究与世俗格格不入,最终退居江湖之畔终老一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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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偃月原指唐代奸相李林甫的堂号偃月堂,此处代指南宋权相秦桧,暗喻其弄权祸国的行径。
  • 淫刑滥用严苛的刑罚。
  • 反唇反唇争辩,这里指因直言触怒当权者的行为。
  • 流人被流放贬谪到偏远地区的人。
  • 龃龉原指上下牙齿不相配合,此处喻指与世俗人事格格不入、彼此抵触。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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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挽诗没有流于普通挽诗的泛泛称颂,而是以纪实的史笔切入,将个人生平置于南宋初年权奸当道的大背景下书写,极具历史厚重感。

全诗章法严整,前两联追述魏彦诚蒙冤被贬的遭遇,暗含对权奸祸国的批判,后两联转而赞叹其刚直不阿的高洁品格,惋惜其才志未得尽展便终老江滨,情感沉挚,褒贬分明,是宋代五言挽诗中的上乘之作。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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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收录于洪适所著的《盘洲文集》卷五,是南宋孝宗时期洪适为悼念友人魏彦诚创作的组诗第二首。

魏彦诚是南宋初年有名的直臣,因不肯依附权相秦桧,直言进谏而获罪远谪,洪适与他同朝为官,深知其为人风骨,在其辞世后以挽诗的形式追述其生平,寄寓追怀与敬仰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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