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卜居三十有四年矣老身七十有五儿辈亦颇宦学未为非吉也偶作五字示诸儿

买地不占龟,心知百世宜。
西邻梅福隐,南望项王祠。
庵小偷僧样,陂长按古规。
保家无异法,一念勿萌欺。

译文

收起展开
购置宅地不需要占卜问神,我心里清楚这里世世代代都适宜居住。
西边比邻着梅福隐居的旧地,向南可以望见项羽的祠庙。
小小的庵舍仿照僧院的格局修建,池塘的管护沿用古时的规矩。
保全家族没有什么特别的妙法,只要每一个念头都不要萌生欺瞒之心。

注释

收起展开
  • 卜居选择地方营建居所。
  • 占龟古人灼烧龟甲占卜吉凶,这里指用占卜的方式判断宅地的好坏。
  • 梅福汉代名士,曾任南昌尉,后弃官隐居,相传其隐居地就在陆游所居的山阴附近。
  • 陂长管理池塘水利的人员,这里指对居所周边池塘的日常管护。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通篇用平实的白描手法,没有丝毫雕琢,尽显陆游晚年返璞归真的心境。前四句写三山居所的地理环境与人文底蕴,将自己的隐居之志与前贤遗迹相融,足见他对这片居所的满意与自得。

后四句由居处规制引申到持家之道,没有空泛的大道理,只以“勿萌欺”三字训诫子孙,足见诗人一生立身的根本,全诗语淡情深,是古代家训诗中的上乘之作。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宋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时年陆游七十五岁,距他早年在山阴三山营建居所已经过去三十四年。

此时陆游的儿辈多已入仕向学,他晚年退居乡间,回望半生沉浮,对家事多有感悟,于是写下这首五言诗训示诸子,传递自己持家处世的人生准则。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