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虎行

山村牧童遭虎噬,血肉俱尽余双髻。
家人行哭觅遗骨,道路闻之俱掩涕。
州家督尉宿山中,已淬药箭攒长弓。
明朝得虎彻槛阱,缫丝捣麨歌年丰。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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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里的放牛孩童不幸被老虎吞食,血肉全都被啃食殆尽,只余下头上的双髻。
家人一路痛哭着寻觅他的遗骨,路上的行人听闻这件惨事也全都掩面落泪。
州府督促负责治安的县尉进驻山中搜捕,已经将毒药淬在箭头上,备好密集排布的长弓。
第二天就捕获了猛虎,撤除了捕兽的笼槛陷阱,百姓们缫丝舂粮,欢庆年成丰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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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虎噬被老虎撕咬吞食。
  • 双髻古代孩童梳在头顶两侧的发髻,这里是遇害牧童留下的唯一遗物。
  • 督尉指州府督促掌管地方治安捕盗事务的县尉,尉是古代基层治安武官。
  • 淬药箭将箭头浸泡涂抹毒药,大幅提升捕猎的杀伤力。
  • 槛阱捕捉野兽的笼槛和陷阱。
  • 捣麨舂捣加工干粮,麨指炒熟后磨制的米粉,这里代指百姓日常的粮食劳作。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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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典型的现实主义纪实作品,前后四层形成极具张力的情感转折。开篇两句以极惨烈的笔调写出虎患的残酷,牧童遇害仅余发髻的细节极具冲击力,直接点明虎患对普通民众生命的无情剥夺。

中间两句将悲剧的感染力进一步扩散,从受害者家人的痛哭延伸到路人的普遍共情,写出虎患并非一家一户的私人灾难,而是笼罩整个山村的公共祸患,为后文官府组织捕虎的情节做足了情绪铺垫。

末尾两句笔锋陡然一转,从悲恸转向欢悦,捕虎成功之后撤除陷阱,百姓恢复正常的生产劳作,欢庆丰年的场景,直接呼应了民众对安定生活的迫切向往,也暗含了诗人对消弭祸患、民生安乐局面的由衷欣慰,体现出陆游诗作一贯的忧民爱民的现实主义底色。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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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宋孝宗乾道九年(公元1173年),当时陆游正担任蜀州通判,身处蜀地多山的区域。

当时川陕一带山林茂密,猛虎频繁出没伤害山民,当地官府专门组织人力进山捕虎,陆游本人也有亲身射虎的经历,亲眼目睹虎患给百姓带来的苦难与除害之后民众的喜悦,便写下这首纪实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