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钦夫送笋脯与方俱来复作

张孝祥 · 宋代 · 绝句

笋脯登吾盘,可使食无肉。
鲑腥辟三舍,棕栮乃臣仆。
书生长有十瓮虀,却笑虎头骨相痴。
得君新法也大奇,且复从游锦绷儿。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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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美的笋脯端上我的餐盘,味道绝佳到完全可以替代肉食。
所有鱼鲜荤腥都要远远退避,棕芽木耳这类名贵山珍在它面前只配做仆从。
我这清贫书生平日里常备十瓮腌菜,反倒笑话那些迷信虎骨滋补的人太过愚痴。
得到你制作笋脯的新方法实在奇妙,往后我可要常和这鲜美的笋中佳品相伴同游。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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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笋脯将鲜笋经过蒸煮、晾晒、调味等工序加工制成的干制腌渍食品,是古代颇受欢迎的山野素食珍品。
  • 辟三舍主动退避九十里,古人行军三十里为一舍,三舍即九十里,这里形容其他食材远比不上笋脯的美味,自愧不如主动退让。
  • 棕栮棕树的嫩芽和野生木耳,都是当时公认的名贵山珍食材。
  • 十瓮虀十瓮腌渍的咸菜,代指清贫书生日常食用的粗劣素食,虀指切碎后加盐腌渍的菜蔬。
  • 锦绷儿原指用锦缎包裹的幼儿,这里是宋代文人对竹笋的戏称,用来代指鲜笋加工而成的笋脯。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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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张孝祥日常交游小品诗的代表,通篇以诙谐跳脱的笔调书写食笋之乐,全无士大夫诗作常见的板滞说教之气。

开篇巧妙化用苏轼“可使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经典名句,自然点出笋脯的鲜美程度足以取代肉食,紧接着用夸张的对比手法,将笋脯的风味地位抬到远超所有荤腥和其他山珍的高度,读来趣味横生。后半段诗人以清贫书生自况,反衬出自己对这份山野素食的偏爱,远胜过世俗追捧的名贵滋补食材虎骨,最后直接点出对友人赠礼的由衷喜爱,将二人相交不尚浮华、追求淡泊意趣的知己情谊自然流露出来,全诗语言明快鲜活,尽显南宋文人雅集交游的松弛生动的生活质感。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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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乾道初年,当时张孝祥正在湖南任职,与理学家张栻(字钦夫)、友人方俱往来密切,三人常结伴游赏湘中山水,以诗文赠答为乐。

张栻亲手制作了风味独特的笋脯,同时送给张孝祥和方俱二人,张孝祥收到这份充满山野意趣的赠礼后十分欣喜,便即兴写下这首谐趣盎然的答谢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