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灵川寄张仲钦兼赠王令尹

张孝祥 · 宋代 · 绝句

尘沙行半日,烟火是灵川。
县只三家市,渠通十斛船。
官空无见俸,税重有荒田。
太息王郎子,栖迟欲四年。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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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漫天尘沙里赶路走了半日,望见几缕烟火便知已经到了灵川。
整个县城只有寥寥数户的小集市,河道却能通行载重十斛的大船。
县衙府库空虚官员领不到俸禄,赋税沉重导致境内遍布抛荒的田地。
我忍不住深深叹息王县令你,在此地困顿淹留眼看就要满四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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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川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下辖县,南宋时为广南西路的属县。
  • 三家市只有寥寥数户人家的小集市,形容地方规模极小、人口极度稀少。
  • 十斛斛是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斛,十斛船指能装载百石货物的大船,形容河道通航能力不低。
  • 太息深深叹息。
  • 栖迟滞留、困顿不得志的样子。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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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张孝祥现实主义诗作的代表,全程以白描纪实的手法记录了灵川当地的真实面貌,没有刻意的藻饰,却字字带着沉痛感。

诗歌前四句写旅途所见,先点出行路之久才抵达灵川,再以“三家市”和“十斛船”形成强烈反差:明明河道通畅具备发展条件,县城却萧条到只剩零星烟火,暗点出苛政才是民生凋敝的根源。后四句转向对地方治理现状的揭露和对友人的体恤,既写出赋税重压下田地抛荒的惨状,也对清贫守职、滞留此地近四年的王县令表达了深切的同情,藏着诗人对南宋不合理财税政策的委婉批判,情感真挚厚重,兼具文学价值与史料价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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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乾道初年,张孝祥出知静江府(今广西桂林)期间,赴任途中路过灵川县。

当时南宋朝廷偏安江南,边事开支浩大,不断向地方摊派苛捐杂税,偏远的广西一带民生负担极重,张孝祥沿途目睹荒残景象,便写下这首诗寄给友人张仲钦,同时赠给在当地任职的王姓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