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岳阳陈倅秩满还朝八首 其三

先汉郡有丞,选置不浪取。
次公在河南,吏严而独不。
皇家重监郡,小试烦大手。
上方求宽和,淹外讵容久。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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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西汉时期,郡一级就设置了丞佐官员,选拔任用从不随意草率。
汉代循吏黄次公担任河南郡丞时,属下官吏都严守法度,唯独他宽和待民不尚苛猛。
本朝朝廷素来重视地方州郡的监察治理,有大才的人姑且在岳阳小试身手。
如今皇上正渴求施政宽和的贤才,怎么可能容许你长久滞留在外任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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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倅通判的别称,宋代州郡的副长官,辅佐知州处理政务,也负有监察地方的职责。
  • 秩满指官员的任期已满,宋代地方官员通常以三年为一任。
  • 先汉即西汉,宋人常以此代指前汉王朝。
  • 次公西汉著名循吏黄霸,字次公,曾任河南郡丞,以宽和治民、政绩卓著闻名。
  • 监郡指宋代通判的核心职责,负有监察州郡官员、协同治理地方的权责。
  • 淹外指长期滞留在京城以外的地方任职。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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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赠别诗没有走传统送别诗抒写离愁别绪的老路,而是以史事议论开篇,援引汉代循吏黄霸的典故来比况友人的治绩,格调庄重恳切,全无应酬浮辞。

全诗以古喻今,既暗合了友人在岳阳任上宽和治民的出众政绩,也直白表达了对友人的高度认可,最后落脚到对友人入朝高升、辅佐朝廷施行仁政的期许,语言质朴厚重,是宋诗以文为诗、重理趣重风骨的典型代表,足见二人交谊之深、相知之厚。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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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淳熙年间,收录于廖行之的《省斋集》中,是八首送别组诗里的第三首,送别对象是时任岳阳通判的陈姓友人。

当时陈倅任期已满即将返回临安朝廷,廖行之素来主张地方吏治要宽仁待民,对友人的治政能力十分推崇,因此写下这组赠别诗,既肯定友人的地方政绩,也寄寓了对他入朝得到重用、施展抱负的殷切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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