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湖南孙漕四首·其一

湘郡湘城四十余,赋租无爽岁无虚。
三年自是澄清泽,一吏何能抚字书。
底事古人勤劝课,由来国计在阎闾。
南阳谁守蒲谁宰,更赖褰帏使者车。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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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辖下的湘地郡县共有四十余处,田租赋税从无亏欠,年年都能足额征缴。
三年以来政治清明惠泽遍及全境,这绝非单个官吏所能独自实现的安抚治理功绩。
为何古人总要勤勉推行劝农课税的政令?从来国家的根本大计都系于普通百姓的生计。
就像汉代南阳的贤守、蒲城的良宰那样,地方治理更要仰仗您这位亲临民间视察的漕运使者。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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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漕漕即漕司,宋代转运使的别称,主管一路财赋、监察等事务,孙漕即姓孙的湖南转运使。
  • 赋租无爽爽意为差错,指田租赋税的征收没有差错亏欠。
  • 抚字指对百姓的安抚体恤、治理抚育,是古代评价地方官治绩的常用表述。
  • 劝课指古代政府鼓励督促百姓从事农业生产的政令举措。
  • 阎闾里巷的大门,代指民间普通百姓。
  • 褰帏褰意为撩起,帏是车上的帷幔,典出汉代贾琮任冀州刺史时撩起车上帷幔深入民间视察,后世代指官员亲民察访的举动。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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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典型的宋代士人投赠长官的政论类诗作,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辞,而是从实际吏治财赋的角度切入,持论公允恳切。

全诗从地方财赋的实际状况起笔,先称颂治下政清民安的局面,随即跳出普通投赠诗一味吹捧长官的俗套,点出治绩的取得离不开上下官员的共同努力,进而提出「国计在阎闾」的核心观点,点明国家财政的根本根基在于民生安定,体现了儒家传统的民本思想。末句用汉代循吏的典故,既贴切称颂了孙漕作为监察亲民官的身份,也暗含了诗人希望上位者能够深入民间体察民情的期许,全诗语言质朴厚重,说理清晰,兼具史料价值与思想性。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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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南宋诗人廖行之写给时任湖南漕司长官孙氏的投赠之作。

廖行之曾长期在湖南担任地方下层官吏,熟悉当地民情吏治,他作这组诗献给主管财赋、监察事务的湖南漕臣,既称颂对方的治绩,也表达了自己对地方治理、民生为本的政治理念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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