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上闲吟二首 其二

组诗 《池上闲吟二首》 第 2 首 / 已收录 2 首

非庄非宅非兰若,竹树池亭十亩余。
非道非僧非俗吏,褐裘乌帽闭门居。
梦游信意宁殊蝶,心乐身闲便是鱼。
虽未定知生与死,其间胜负两何如。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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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既不是官庄也不是私宅,更不是寺院,竹树环绕池亭,占地足有十多亩。
我既不是道士也不是僧人,更不是忙于公务的俗吏,身着粗裘乌帽,整日闭门闲居。
梦游之时随性任意,和庄周梦化的蝴蝶哪有区别,内心愉悦身体安闲,便如游鱼一般自在。
虽说还不能完全勘破生与死的界限,但此间闲居的自在与世俗的奔忙,胜负高下又该如何论定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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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若梵语“阿兰若”的省称,原本指僧人修行的清净处所,后泛指寺院。
  • 褐裘乌帽粗麻布缝制的裘衣,黑色的平民便帽,是古代没有官职的普通士人闲居时的常服。
  • 宁殊蝶怎会和庄周梦化的蝴蝶有区别,化用《庄子·齐物论》中庄周梦蝶的典故,表达万物齐同、物我两忘的意趣。
  • 心乐身闲便是鱼化用《庄子·秋水》中庄子观鱼时所说“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的典故,指只要内心舒畅、身体安闲,就能获得如同游鱼一般的逍遥自在。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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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典型体现了白居易晚年融合儒释道思想的闲适诗风,全无早年讽喻诗的尖锐感,满是勘破世事的通透从容。

开篇两句先从居所落笔,特意点出这处池亭既不属于公共的庄园,也不属于纯粹的私宅,更不是出世的寺院,是完全属于诗人自己的、脱离所有世俗属性的独立小天地,十亩余的空间不大,却足够容纳全部的闲情。

紧接着诗人又对自己的身份做了界定:既不是出世修道的道士,也不是落发出家的僧人,更不是被案牍公务捆绑的俗吏,这种“非”的排除法,恰恰凸显了他当下身份的独一无二——是完全属于自己的闲散人。

颈联两处用典全无晦涩痕迹,把原本抽象的庄子哲学完全落地为日常的闲居体验,不需要刻意求玄求道,只要能随性入梦、安享闲适,自然就能获得齐物逍遥的境界。

收尾两句更把格局推开,不再纠结世人最看重的生死议题,转而追问世俗奔忙与闲居自在之间的胜负高下,把诗人晚年不系于物、自得其乐的心境烘托得格外真切,全诗语言浅白如话,意蕴却余味悠长。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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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白居易晚年退居洛阳时期的闲适诗作。

唐文宗开成年间,白居易以太子少傅身份分司东都洛阳,主动远离朝堂的党争与纷争,在洛阳履道里的私人宅邸中修整池台、悠游度日,创作了大量书写闲居意趣的作品,《池上闲吟二首》正是这一阶段的代表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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