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谏宠州吁

收录于 《古文观止》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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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叫庄姜。庄姜美丽但没有儿子,卫国人因此为她作了《硕人》这首诗。庄公又从陈国娶妻,叫厉妫,生了孝伯,很小就死了。厉妫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把桓公当作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宠爱而喜欢武事,庄公不禁止,庄姜厌恶他。
石碏劝谏庄公说:"我听说疼爱儿子,应当用道义和规矩教导他,不要使他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放纵、逸乐,这是走向邪路的由来。这四种恶德的产生,是由于宠爱和俸禄过分。如果准备立州吁为太子,就定下来吧;如果还没有定,就会酿成祸患。受宠而不骄傲,骄傲而能安于下位,居下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况且低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凌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进的离间旧交的,弱小的侵凌强大的,放纵的破坏道义的,这是六种逆理的事。国君仁义,臣下奉行,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长友爱,弟弟恭敬,这是六种顺理的事。背离顺理而效法逆理,这是招致祸患的途径。作为人民的君主,应当致力于消除祸患,却反而加速祸患的到来,恐怕不可以吧?"庄公不听。
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他,也禁止不住。桓公即位后,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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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碏卫大夫,字石。
  • 州吁卫庄公宠妾之子,后弑桓公自立。
  • 庄姜卫庄公夫人,齐女。
  • 嬖人受宠爱的人,指宠妾。
  • 义方做人的正道,规矩。
  • 骄奢淫佚骄傲奢侈放纵逸乐。
  • 六逆六种逆理之事。
  • 六顺六种顺理之事。
  • 阶之为祸成为祸患的阶梯。
  • 老告老退休。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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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碏谏宠州吁》记卫国老臣石碏劝谏庄公不要过分宠爱州吁之事。文章的核心是"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教子之道,石碏从"宠禄过也"入手,历数骄、奢、淫、佚四者皆由宠生,再以"六逆""六顺"对照,指出"去顺效逆,所以速祸"。其谏辞层次分明、引喻精当,展现老臣的远见卓识。庄公不听,终致州吁弑桓公而祸国,石碏后来大义灭亲,与"其子厚与州吁游"的伏笔相照应。全文以谏辞为主,议论精警,为后世"教子有义方"之说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