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鲜于叔明(题拟)

三院四人簪白笔,一门三镇拥朱幡。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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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在中枢各官署任职的官员都冠插白笔以备奏事,同一家族有三人出镇一方,出行时簇拥着红色的仪仗旌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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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簪白笔古代宫廷近侍官员的仪制,将白色毛笔插在冠侧,以备随时记录奏事之用,代指身居中枢要职。
  • 朱幡红色的仪仗旌旗,是唐代地方节镇长官出行时的专属仪仗,代指镇守一方的军政大权。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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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句佚诗对仗极为工整,语言凝练厚重,完全符合唐代颂赞类作品的典雅风格。

全诗没有使用华丽的藻饰,仅用两个极具代表性的典故意象,就将鲜于氏家族满门朱紫、出将入相的煊赫声势烘托出来,兼具文学审美价值与重要的史料价值,可与正史中关于鲜于叔明的记载相互印证补阙。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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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诗为唐代宗大历末年阆州籍士人严氏所作,是专门赞颂唐代名臣鲜于叔明家族荣宠的作品。鲜于叔明曾官拜东川节度使,家族多人在朝中和地方担任要职,政绩广受称誉。

此诗原本镌刻于鲜于叔明的神道碑上,至宋代由《舆地纪胜》引用《潼川旧记》的记载得以留存,是记录唐代地方望族的珍贵佚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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