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知滁州军州事因题二首 其二

罢直金銮领一麾,依前憔悴咏江蓠。
所嗟吾道关消长,岂为微躯系盛衰。
尚愧临民为父母,终当学稼养妻儿。
自怜此度辞京阙,犹胜商山副使时。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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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在金銮殿的宫廷值宿,受命出任地方长官,身形依旧清瘦憔悴,仍在吟咏象征高洁的香草江蓠。
我所慨叹的是儒家大道的兴衰消长,哪里是为了自身一介微躯的际遇起伏而耿耿于怀。
尚且惭愧自己身为地方长官要做百姓的父母官,若日后退居,终究也要学习农耕劳作来养活妻儿。
自怜这次辞别京城出守地方,当下的境遇尚且好过当年被贬为商州团练副使的时候。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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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罢直结束宫廷值宿,这里指不再担任朝中近臣职务。
  • 金銮即金銮殿,宋代皇宫殿名,是学士值班草拟诏令的地方,代指朝廷中枢。
  • 一麾本指古代朝廷用于委任官员的旌麾,后用来代指出任地方长官。
  • 江蓠一种香草,古典诗词中常用来代指高洁不污的品格。
  • 临民为父母指担任地方长官,古人认为地方官是百姓的父母官,应当爱民如子。
  • 商山副使指作者此前被贬为商州团练副使的经历,商州境内有商山,故以此代称。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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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最突出的特点是直抒胸臆毫无矫饰,将一位正直士大夫的精神世界全然袒露,完全没有后世宋诗常见的用典炫技痕迹。

全诗跳出了传统贬谪诗作常见的悲戚自怜的窠臼,诗人的关注点从个人身世的沉浮转向对儒道消长的公共关切,体现出北宋初期士大夫以道自任的强烈担当意识。

尾句以今昔两次贬谪的境遇作比,看似是自我宽慰,实则暗含着虽遭挫折却不肯屈从颓丧的旷达心境,尽显王禹偁刚直清峻的典型诗风。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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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时任左司谏、知制诰的王禹偁因替被诬陷的旧臣徐铉辩白,触怒宋太宗,获罪被贬出京,出知滁州。

王禹偁此前于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曾因事获罪,被贬为商州团练副使,仕途的两次贬谪经历,让他对自身际遇与家国大道的关系有了极为深刻的思考,于是在赴任滁州之际写下这两首组诗,明志抒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