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雅十首 其九

尹洙 · 宋代

前世理官,倚法以刻。
匪彼为仇,盖曰任职。
今之蔽狱,务正其辟。
鉴于前人,繄我仁德。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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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代的司法理官,都依仗法条行事务求苛刻。
不是他们故意与人结仇,只是认为这就是履行职责。
如今我们审理案件,务求端正刑法公允得当。
借鉴前人的旧例,彰显我们圣明的仁德。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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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官古代掌管司法刑狱的官员。
  • 倚法以刻依仗法律条文,为政行事苛刻。
  • 通“非”,意思是不是。
  • 蔽狱审理判决狱讼案件。
  • 此处指刑法、法度。
  • 文言发语词,无实际语义,也可解为“惟”,表肯定判断。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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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为颂体雅诗,风格古朴庄重,完全契合《雅》诗颂德的文体要求。

全诗最突出的手法是对比,先叙前代理官执法苛刻的弊病,再转出当今朝廷务正刑罚、施行仁德的治狱政策,在鲜明对比中凸显了本朝仁政的优越性,褒美之意含蓄却立场鲜明。

诗歌篇幅短小,结构整饬,语言简练古朴,没有堆砌华丽辞藻,却逻辑清晰,层层递进,清晰传达出对当朝宽仁治政的肯定与赞美,完美体现了颂美雅诗的创作宗旨。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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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北宋文人尹洙创作的《皇雅十首》之一,属于颂赞朝廷功德的雅体诗。

五代时期司法混乱,刑罚严苛,北宋建立后逐步整顿司法弊病,推行宽仁治狱的政策,尹洙创作这组诗就是为了歌颂北宋开国与当朝的治绩,本篇为第九首,专论刑狱治政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