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仙姑回马上作

至和岁甲午,德音绝常轨。
宽徭且宥罪,外复讲群祀。
君言一朝发,人神共悦喜。
今我官浦阳,距邑越十里。
闻有仙姑祠,独弗识何氏。
按图得本原,云是黄帝女。
当年追仙游,兹地倏轻举。
于今数千载,庙貌尚留此。
几欲私谒款,吏事日劳止。
遽会郡符降,奉行德音耳。
以庙隶邑境,俾我即祠所。
诘朝叩庭下,牲体已夙庀。
岿然重林间,楹桷极华美。
姑一妇人焉,血食反无已。
丹朱虽男儿,而又作尧子。
生失四海位,没同若敖鬼。
大夫不自立,始信徒为尔。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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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元年甲午岁,朝廷颁布的仁德诏令远超常规法度。
放宽徭役并且赦免罪人,此外还要遍行各类祭祀典礼。
天子的诏令一旦颁布,百姓和神灵全都欢欣喜悦。
如今我在浦阳为官,仙姑祠距离县治超过十里。
早就听说有一座仙姑祠,唯独不清楚仙姑是何人。
查阅地方图籍得知来历,说她是上古黄帝的女儿。
当年她追寻仙人踪迹出游,就在此地飘然飞升成仙。
到如今已经过去数千年,庙宇神像依然留存在此处。
我好几次想要私自前去拜谒,却被繁杂公务日日缠身不得空闲。
忽然收到州郡的符牒下达,不过是遵行朝廷的仁德旨意而已。
因为仙姑祠隶属于浦阳县境,官府命我前往祭祀的场所。
次日清晨我叩拜在祠庙庭下,祭祀用的牲畜祭品早已准备妥当。
庙宇巍然矗立在层层林木之间,屋宇梁柱建造得极其华美精致。
仙姑不过是一介妇人,却能长久享受世人的祭祀从未断绝。
丹朱虽然是堂堂男儿,而且还是圣君尧帝的儿子。
活着的时候没能坐拥天下权位,死后却沦为无人祭祀的若敖之鬼。
可见人如果不能立身立德留名,后世的崇信祭祀终究是虚妄之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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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和北宋仁宗的年号,至和元年即公元1054年。
  • 德音指朝廷颁布的仁德惠民的诏书诏令。
  • 宽徭宥罪放宽民间徭役征发,赦免各类轻罪之人。
  • 浦阳即宋代婺州浦江县,今属浙江金华。
  • 轻举道家术语,指得道之人飞升成仙。
  • 郡符州郡官府下发的公务文书、指令。
  • 诘朝次日清晨,第二天早上。
  • 血食指神灵享受民间宰杀牲畜的祭祀供奉。
  • 若敖鬼典故出自《左传》,指没有后人祭祀、饿饭的鬼魂。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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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宋诗“以议论为诗”特色的典型体现,前半部分完全以纪实笔法铺陈叙事,从朝廷颁诏的大背景落笔,逐步收缩到个人赴祠祭祀的具体经历,脉络清晰平实,毫无虚浮修饰。

诗作后半部分陡然翻转,以黄帝之女和尧帝之子丹朱的身后境遇做强烈对比,跳出了一般祭祀诗文祈福颂神的俗套,转而对“功业留名”的价值发出深刻叩问,指出身后祭祀的厚薄并不以世俗身份高低为转移,唯有自身立住德行才能获得长久的认可,议论警策厚重,余味悠长。全诗语言质朴古雅,完全贴合宋代士大夫处理地方政务时的理性思考立场,没有晚唐五代祭神诗文的巫觋虚诞色彩。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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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仁宗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岁在甲午),时年三十四岁的强至刚刚考中进士,出任浦阳县令。

当年北宋朝廷颁下恩诏,要求全国地方放宽徭役、赦宥轻罪,同时整理境内祀典、祭祀在册神祠,强至接到郡府指令后前往仙姑祠完成祭祀礼仪,返程在马背上构思写下这首纪实咏怀作品,收录于《强祠部集》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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