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中刘道叔尹嗣复李子先垂和予乙巳岁开元寺仁王院咏竹二十八字复依元韵走笔答之

忆弄吟毫倚翠阴,也应新笋更成林。
感君潇洒赓诗句,不负凌虚一寸心。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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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当年我握着诗笔倚靠在翠竹浓荫下,想来新生的竹笋如今也早已长成了茂林。
感念诸位友人潇洒挥笔赓和我的咏竹诗句,绝不辜负当年那一份凌云向上的初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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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垂和敬辞,指友人屈尊降贵以诗作酬和自己。
  • 乙巳岁即北宋仁宗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
  • 元韵即原韵,指和诗时完全依照原作的韵脚次序,这里指诗人当年咏竹诗所用的韵部。
  • 赓接续,这里指依照原韵作诗酬和。
  • 凌虚指凌空向上,既暗合青竹挺拔凌云的生长姿态,也喻指高远出世的志向。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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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将咏竹、怀旧、酬赠三者融为一体,开篇先回溯当年在开元寺竹下吟诗的往事,以新笋成林的想象暗喻时光流转,也暗含对青竹蓬勃生命力的赞许。

后两句转向答谢友人的核心主旨,既称赞了几位友人诗风潇洒出尘,也借咏竹的本意点明自己始终保有凌云向上的初心,全篇语短情长,清劲有骨,毫无应酬诗作的浮泛之气。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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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收录于强至的《祠部集》,乙巳岁为北宋仁宗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当时强至曾在开元寺仁王院创作过一首二十八字的咏竹七言绝句。

之后友人刘道叔、尹嗣复、李子先纷纷用原诗的韵脚作诗相和,诗人在醉中收到这些酬和作品,便依循原韵即兴走笔,写下这首答谢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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