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诗文
江有汜·诗经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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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有汜水,那人归去,不用我。不用我,日后他后悔。江有沙洲,那人归去,不与我。不与我,日后他忧虑。江有沱水,那人归去,不来看我。不来看我,日后他悲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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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有汜]:江水分流。
[之子归]:那人归去。
[不我以]:不用我。
[啸也歌]:长啸而歌。
[之子归]:那人归去。
[不我以]:不用我。
[啸也歌]:长啸而歌。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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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有汜》写女子被弃之怨。以江汜、江渚、江沱起兴,三章复沓,写"之子归"而弃我;末以"其后也悔"自我宽解,怨而不怒,是《召南》中弃妇诗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