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张十七九日赠子由

苏轼 · 宋代 · 绝句

干戈万槊拥笆篱,九日清樽岂复持。
官事无穷何日了,菊花有信不吾欺。
逍遥琼馆真堪羡,取次尘缨未可縻。
迨此暇时须痛饮,他年长剑拄君颐。

译文

收起
干戈林立、矛槊万千环绕着简陋的竹篱,重阳佳节的清酒哪里还能如常捧持。
官府的公事无穷无尽哪天才是尽头,菊花年年守信开放从不会将我相欺。
你在馆阁逍遥自在实在令人艳羡,我这沾染俗务的官身还不愿被长久羁绊。
趁着如今有空余时间定要开怀痛饮,来日我将持长剑来到你面前同游相聚。

注释

收起
  • 次韵古代和诗的特定格式,需严格依照所和原作的韵脚、用韵次序创作新诗。
  • 九日指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传统节日有登高、赏菊、饮酒的习俗。
  • 子由苏辙的字,他是苏轼的胞弟,同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 尘缨原本指系官帽的绳带,这里代指世俗官场的事务羁绊。
  • 原意为拴牛的缰绳,引申为束缚、牵绊。
  • 介词,意为趁着、等到。

赏析

展开
这首诗是苏轼重阳寄弟的代表性次韵作品,开篇从边警四起的时局落笔,点出乱世之中连重阳饮酒的寻常闲情都难以保全的窘迫,为全诗奠定了沉郁的现实底色。

颔联以“官事无穷”的庸碌烦扰,对照“菊花有信”的如约开放,将俗世的无序奔忙与自然的恒定守信形成强烈反差,倒装句式“不吾欺”质朴鲜活,把菊花拟人化,暗写出诗人在官场浮沉中唯有草木不负己的寥落心境。

颈联转向对弟弟苏辙馆阁清闲生活的艳羡,又自明不愿被俗务长久束缚的志向,兄弟二人异地相知的深厚情谊暗含字里行间。尾联一扫前文的沉郁,以“痛饮”的当下疏狂和“长剑拄君颐”的豪壮约定收束,尽显苏轼一贯的旷达豪迈,全无传统重阳诗作的悲秋伤感,透出兄弟二人相约待时、共赴前路的昂扬意气。

创作背景

展开
这首诗作于宋神宗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当时苏轼正任杭州通判,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自请外放,与身在京师的弟弟苏辙异地相隔。

时值重阳佳节,友人张先(行十七)寄赠给苏辙的诗作传到苏轼手中,苏轼便依原诗韵脚次序创作了这首次韵作品,遥寄给弟弟子由,抒发佳节思亲、厌倦冗务的心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