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官雷胜得过字代作

苏轼 · 宋代 · 诗

胡骑入回中,急烽连夜过。
短刀穿虏阵,溅血貂裘涴。
一来辇毂下,愁闷惟欲卧。
今朝从公猎,稍觉天宇大。
一双铁丝箭,未发手先唾。
射杀雪毛狐,腰间余一个。

译文

收起
北方胡人的骑兵侵入回中要地,报警的烽火连夜接连不断传递。
手持短刀径直冲破敌军阵地,飞溅的鲜血把貂皮战袍都沾污了。
自从来到天子脚下的京城之后,整日愁闷恹恹只想躺着打发时日。
今日随同长官一同外出狩猎,才稍稍觉得天地格外开阔舒展。
手中握着一双铁丝锻造的利箭,还未拉弓就先往手心唾唾沫蓄力。
一箭就射杀了白毛的野狐,随手把猎物挂在腰间还多富余。

注释

收起
  • 胡骑古代对北方游牧民族骑兵的称呼,此处代指西夏入侵的骑兵。
  • 回中古地名,在今陕西陇县西北,是北宋西北边防的军事要地。
  • 貂裘涴华贵的貂皮战袍被鲜血沾污,涴意为沾污、弄脏。
  • 辇毂原指天子的车驾,后代指京城、帝都。
  • 天宇本义指天空,此处也暗喻人的胸襟气度。

赏析

展开
这首诗跳出了苏轼惯常的旷达写意风格,以极凝练的白描手法,塑造出一位勇武鲜活的北宋边将形象。

全诗避开了俗套的颂圣说辞,专门抓取“手先唾”“余一个”这类极富生活气息的细节,把雷胜久在沙场、闲居京城时的压抑,以及出猎时重燃豪气的状态刻画得入木三分,是苏轼诗作中少见的充满刚猛武气的人物速写作品。

创作背景

展开
这首诗作于宋仁宗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当时苏轼初入仕途,任凤翔府签判。

北宋西北边境常年受到西夏的军事压力,骁勇善战的边将雷胜因公事来到凤翔,苏轼素来敬佩守边将士的勇武风骨,席间以“得”字为韵,代人作下这首赠诗,记录雷胜的赫赫战功与豪迈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