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钱穆父舍人

簪笏三人共一班,仙凡回首不相关。
连名花判围宫砚,隔坐香焚暗博山。
红药对开阶两畔,紫宸入侍殿中间。
更知外省文书少,草罢词头阁老闲。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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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持笏上朝的官员同列一个朝班,回望过往境遇,仙凡殊途彼此再无牵扯关联。
联名签署判牍时围着宫中砚台,隔座相对焚香,博山炉的烟气暗暗四处弥散。
红色芍药在台阶两侧两两相对开放,朝会时入紫宸殿侍奉,立在大殿的正中。
更知晓中书外省公务文书稀少,草拟完诏敕的起首文稿之后,阁老们格外清闲。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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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簪笏古代官员上朝时插簪、执笏,这里代指朝廷官员。
  • 钱穆父即钱勰,字穆父,北宋著名文人,当时担任中书舍人。
  • 博山即博山炉,古代一种造型似仙山的名贵香炉,常置于官署书房中焚香。
  • 红药即芍药,宋代宫廷官署的台阶旁常种植芍药作为观赏植物。
  • 紫宸北宋皇宫的紫宸殿,是皇帝接见群臣、举行朝会的正殿。
  • 词头唐宋时中书省草拟诏敕的起首文稿,是中书舍人的核心公务内容。
  • 阁老唐宋时对中书省、门下省资深官员的尊称,这里指同僚中的年长资深者。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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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酬和诗典型体现了北宋元祐馆阁文学雍容闲雅的创作风貌,全诗无寒俭之语,句句贴合中书省官员的清贵身份。

诗歌从同列朝班的交谊起笔,转而描摹官署中焚香判事、芍药当阶的清雅日常,最后点出公务清简、同僚闲适的状态,用典妥帖,对仗工稳,没有普通酬和诗的应酬浮泛之气,满溢着承平年代近臣从容雍容的气度。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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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元祐年间,当时毕仲游与钱勰(字穆父)同在朝中馆阁及中书省任职,同游的还有另外两位同僚,几人同为清贵近臣,日常多有唱和往来。

钱穆父即钱勰,是北宋中后期著名文人、官员,以文才敏速、为官清正著称,毕仲游与他交谊深厚,这首诗便是毕仲游为酬和钱穆父的原作而写下的次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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