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禅诗完全跳出了常规颂古作品依附具体公案的写作范式,以世俗治道的逻辑隐喻禅门核心宗旨,机锋暗藏。前两句直接针砭当时禅林的流弊:禅的本质本是无争无辩,后世学人却妄生分别,执着于各种文字知见的争论,完全背离了祖师传法的本意。
后两句更是以反常识的思辨打破常人的惯性认知:真正的圆满境界不需要刻意彰显任何形式的权威,也不需要刻意标榜太平功绩,一切自然无为、不落痕迹,恰好契合禅宗“不立文字”的核心要义。全诗语言质朴直白,没有堆砌晦涩的禅门术语,却把破除执念的禅理讲得通透晓畅,是宋代禅诗中义理与艺术性兼备的佳作。